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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电子政务系统对计算机设置的要求
二、电子政务文件打印设置
三、电子政务系统的根本使用说明
四、关于电子政务的运行流程的通知
五、关于电子政务中起草公文有关操作的说明
六、关于会签单位的文件流转问题出来的信息通知只有登陆了电子政务系统的人员才能看到,请注意和“信息发布与管理〞里面的“信息通知〞相区别〔这是对外的,在电子政务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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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毕后,点击“送审〞即可。注意一般情况下请不要点选“重要〞,一旦点选,将永远置顶。
另外处级干部要注意,处理文件后直接点击“退回〞请勿点击“发送〞。注意以下流程图中点击退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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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发送文件时需要按固定流程选择文
件接收人
表示发送时不需要选择文件接收人,直接点击“退回〞按钮〔不是返回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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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所有接到文件须发给本单位的领导的和起草人在第一次发给校办信息科〔陈靓、余本国〕的都是选择“发送〞按钮外,其他所有过程和承办单位都选择“退回〞。〔处级及其以上干部只能选择“退回〞,不是“返回〞按钮,请注意!!!〕,具体如下流程:
例: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杨丽萍〕起草文件给*副校长批示,*副校长批示后,请后勤处处理的一个文件流转。
杨丽萍起草文件郭立槐处长审阅杨丽萍校办信息科陈靓*永德主任批示信息科陈靓*惠选副校长批示信息科陈靓杨丽萍郭立槐处长审阅杨丽萍信息科陈靓存档。
四、关于电子政务的运行流程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电子政务已经试运行,在这阶段发现了不少问题,其中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在发送文件时,没有找对发送的对象,有的单位起草完文件后直接发送给党办校办主任,有的甚至直接发送给了校领导,这在操作流程上是不允许的。一旦这样操作后,文件流程会发生混乱,导致文件最后无法反应、收回、成文、归档,甚至遗失。希望各单位在发送文件时一定要按照培训时的流程进展发送文件〔或咨询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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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5290〕。请示、报告在各单位办公室起草完后,先发送给本单位的领导,领导阅后退回办公室,再由单位办公室发送给党办校办信息科陈靓;下发文件〔校内红头文件〕在单位办公室起草完后,先发送给本单位的领导,领导阅后退回办公室,再由办公室发送给党办校办机要科王建军。
严禁各单位将文件直接发送给党办校办主任及校领导。假设有些文件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及校领导先审阅后再出文的,请在“快速办理〞里将文件原稿发送给相应的人员,协调落实后,再在“请示签报〞“起草公文〞里面进展公文起草和发送。
党办、校办
20070709
五、关于电子政务中起草公文有关操作的说明
各单位:
为了标准电子政务应用中“起草公文〞的有关操作,现将“主办单位领导核稿〞、“部门会签〞、“附件〞、“正文〞的操作说明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主办单位领导核稿〞的标准操作
单位领导在此栏内,具体核稿意见的填写有三种方式,择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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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月**日〞,保存、预览显示为“主办单位领导**:同意,**月**日〞。
2、“请送校办公室发文,**月**日〞,保存、预览显示为“主办单位领导**:请送校办公室发文,**月**日〞。
3、“**月**日〞,保存、预览时显示为“主办单位领导**:**月**日〞,也表示单位领导已核。
其它不类似于上述三种的操作均为不标准操作,如“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公文起草时,请多用“预览〞功能进展查看,不适宜的可以随时修改。
二、“部门会签〞的标准操作
一种方式:部门领导在此栏内填写“**月**日〞即可。
三、“附件〞的标准操作
当正文附有附件时,在“附件〞栏上传附件文档,要注意附件的名字要标准、准确;正文的操作应点击左下角切换“↓正文〞按钮,进入正文界面输入或粘贴,不能把整篇正文作为一个附件在附件栏上传。
四、“正文〞的标准操作
正文的输入或粘贴操作,直接从第一段开场〔空两格〕,到文尾,即“主送〞、“成文日期〞不用包括在内,因“稿纸〞栏内已有“主送〞、“成文日期〞,这两项预览时会自动显示,假设再写,预览时会重复。
五、发送时,请用“固定流程〞发送。选择点出下面相应的“步骤、部门、角色、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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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同此。
校办公室
2007年6月27日
六、关于会签单位的文件流转问题
各部门:
请各单位注意,当有文件需要会签时,发起单位〔起草文件单位〕把文件文件传给本单位领导批示后,再把文件传送给要会签的单位,会签单位及会签单位领导批示完以后,会签单位应该选择“退回〞按钮,本次退回不是指退回给自己部门领导〔会签单位领导〕,而是指退回到起草单位,起草单位收到会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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