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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社保证明
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
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发生注销登记事项之日起 30 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注
销登记。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
一?1)并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为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手续,并收回《登记证》。
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与生成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采集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年第一季度向参保单位下发缴费基数采集通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缴
费基数采集表》(表六)(以下简称“《采集表》”)或缴费基数采集软件。参保单位依据基
数采集的要求如实将参保人员本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填入《采集表》或录入采集软件并打
佣采集表》,由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参保单位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将《采集表》和采集数
据上报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生成
社保经(代)办机构于每年 4 月 1 日按有关规定生成当年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并于每年 4
月 20 日之前完成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
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月 5?25 日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的变动手续。
参保单位新增参保人员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并附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新参保人员还须身份证复印件)或《北京市社
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关材料,社保经
(代)办机构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加手续。
参保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并附
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根据减少原因打佣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
二)、《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
休清算单》(表二十三?1)、《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表二十三?2)、《北京
市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单》(表二十三?3),并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减少手续。
四、基金补缴
参保单位及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可选择银行扣款或零星缴费的收缴方式进行
补缴,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表五)一式三份,并附补缴情况说明,其中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
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人员复核后,录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
缴明(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 )细表》(表四)生成补缴汇总信息,
与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核对一致后自留一份,并将另
一份签字后转同级财务收款处理。
应该是由你最后一家工作的单位负责这个事,你新公司不帮你交社保吗?不交社保可以要
求多付点现金咯。
另外,你的原单位不可能一直帮你缴社保到满 15 年吧。
按理说,由保险缴满第 15 年的时候你所在的单位去帮你办理退休金吧。
而且按照劳动法,你离职后的十五天之内,原单位应当办理你的社保移交手续,相信你原
单位迟早就发现就停缴的。
(一)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程序
用人单位在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被保险人退休当月,携带经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后的档案
资料(包括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领退休费银行存折帐号等)到所属业务科,填报《养老
保险待遇申报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减表》办理在职减员、退休减员、退休增员及
核发退休待遇的手续,社保局次月通过银行把养老金直接拨付给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
在每月 15 日前可到开户银行领取养老金。
我在合肥工作,公司给我交了两年的社保,现在在上海工作,可以转入吗?我是城镇户口。
答: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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