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吉林财经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因本学位论文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本学位论文成果归吉林财经大学所有。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吉林财经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吉林财经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本论文:□不保密,□保密期限至年月止)。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万方数据 I 中文摘要避税和反避税永远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无法避免的问题,避税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反避税可以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实现纳税人之间的公平。2008 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特别纳税调整”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之前我国还没有比较全面的反避税立法,这不仅对我国实践多年的转让定价管理方法和预约定价安排进行了完善,同时也引入了国外实践比较成功的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和一般反避税管理等反避税方法,并增加了对特别纳税调整加收利息的规定,这就使得税务机关可以更好的依据这些规定进行执法,也使得纳税人能够更好的遵从法律。在这些基础上, 税务总局出台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更加促进了全国避税案件的调查和反避税案件的调整补税力度,也促进了各税务局之间的协调配合,大大的打击了各种避税行为。所以,对“特别纳税调整”条款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部分对特别纳税调整方案下的反避税措施进行研究: 第一部分首先对我国目前比较常见的一些避税手段进行了简要介绍,之后分析了我国目前的反避税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目前的反避税工作依据的是我国一些税收法律法规中引入的反避税概念,与发达国家相比,反避税立法才刚刚起步,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正。第二部分对我国出台的“特别纳税调整”进行解读。由于各种避税手段的存在,给我国的税收环境带来了威胁,所以在此背景下出台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减少了各种避税行为,再结合我国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后反避税工作取得的一些成就,证明特别纳税调整方案出台的必要性。本文主要介绍了特别纳税调整方案的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转让定价管理;二是预约定价安排;三是其他反避税条款,主要有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税制、资本弱化税制和一般反避税税制;四是特别纳税调整的加收利息。第三部分借助转让定价反避税和资本弱化反避税的案例,分析特别纳税调整出台给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带来的影响,并给出需要完善的政策建议。这也是本篇论文的创新之处。万方数据 II 第四部分介绍了国外的一些典型国家的反避税方法,并为我国的反避税措施完善提供了借鉴。主要介绍的国外反避税经验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关联企业交易的规制,典型国家有美国、法国和德国;第二,转让定价税制和预约定价安排的规定,典型国家有美国、OECD和日本;第三,应对资本弱化的措施,典型国家有英国、美国和日本;第四,国际避税地的规制措施,典型国家有美国、澳大利亚和英国;第五,加强反避税机构建设,典型国家有美国、英国和加拿大; 第六,限制税务中介机构恶意税收筹划行为,典型国家有美国和英国。最后一部分结合我国反避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国外反避税的经验,对完善我国的反避税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主要提出了加强反避税的税收立法、完善反避税制度、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加入反滥用条款、加快实现税收信息化管理四个方面的建议。关键词:特别纳税调整反避税转让定价资本弱化万方数据 III Abstract Tax avoidance and anti-avoidance forever is the taxpayer and taxation authority have inevitable problem, Tax avoidance can reduce the taxburden on taxpayers, Anti tax avoidance can increase the government's tax and realize the fairness between taxpayers. Our country started on January 1,2008
基于特别纳税调整方案的反避税措施研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