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洗车行
房屋租赁合同---洗车行
房屋租赁合同---洗车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房(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洗车行
房屋租赁合同---洗车行
房屋租赁合同---洗车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房(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愿意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 租赁用途为.
第三条 租凭期限自 2015年1月20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止。
第四条 房屋年租金(不含水、电、煤气、设备、暖气费等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付一年房租万元,以后每年月日向甲方交纳一年房租万元,不得拖欠,付款方式为:现金。
第五条 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承担。其中水、电费乙方必须每月30日前向甲方交纳。乙方向甲方交纳的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费用不含税,甲方只提供普通收据,税费由乙方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第六条 租赁期内,甲方应当保证出租的房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权属清楚,没有纠纷,发生权属纠纷,负责处理。
第七条 租凭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负责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因管理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按评估价值赔偿;
(二)负责所承租的房屋的环境卫生、安全、防火以及住用人员登记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房屋租赁合同---洗车行
房屋租赁合同---洗车行
房屋租赁合同---洗车行
(三)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实需要进行改造、装修或者增扩设备,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恢复原样;
(四)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添建各种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确实需要新建和添建各种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向甲方提供建设方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恢复原样;
(五)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分租、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确实需要转租的,应当在不违背甲乙双方原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转租,签订转租合同,但不得以所承租的房地产作抵押或者入股联营;
(六)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房地产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制假、销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
(七)租赁期内与甲方出
房屋租赁合同---洗车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