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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区域以经济兴旺地区为主,次兴旺地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也日益增多
一般来讲,管辖地域较小、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快的区域,村民XX自围经济合作社主任陈XX,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私自挪用竹围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借贷给他人使用进展营利活动,时间长达八年,至发案时尚有90多万元未能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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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犯罪对象逐渐转向城市拆迁补偿款、国家重点工程工程补偿款和农田根本建立资金,日益多样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开展,国家因建立新城区、开展工业园区及建立高速公路的需要,征用了农村大量土地,相应给予农村基层组织大量征地补偿款,农村征地补偿款是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来源,因而成为村干部贪污、挪用的主要对象,村级干部在协助乡镇政府丈量土地面积和下发土地补偿时,乘机虚报冒领,进展贪污和挪用。在近几年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征地补偿款的占90%以上,例如2006年以来XXXX检察院院共办理城市拆迁、国家重点工程用地补偿款和农田水利根本建立资金贪污贿赂案件28件30人,其中该院在查处望疃镇邵魏行政村支部书记X某、村委会主任魏某某涉嫌贪污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时,在短短三天内就立案查处了涉嫌贪污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案件9件9人。此外集体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由于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个别村干部利欲熏心,直接侵吞政府下拨的救济、扶贫等特定款项或村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如XXXX市陆丰博美镇博头村党支部书记许来忠屡次贪污陆丰财政局下拨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款、农业专项救济资金及扶贫款等共计79220元。
〔五〕犯罪性质由一般犯罪的数量减少向渎职犯罪的数量增多的过程演变
近年来,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渎职犯罪现象有增无减。一是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本属于县(市、区)机关的工程审批、规划、招投标等权力纷纷下放乡镇,一些基层干部忙于应付具体事务,不注重对政策法规学习,渎职犯罪时有发生。二是极少数基层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三是有的基层干部为了出政绩、树形象,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等方面,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六〕犯罪行为引发大量群体性事件,危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腐败行为,在农村社会产生的负面、消极的影响不容无视:"村官〞犯罪首先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开展;其次,它破坏了国家法令和政策在农村的实施,破坏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使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下降;再次,"村官 〞犯罪容易引发集体上访,造成干群关系紧X,激发社会矛盾,破坏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如2001年XX增城市检察院查处沙庄、下围、上塘、土江村的九名村干部前,这四个行政村有三个先后发生大规模的村民集体越级上访,被外界称为"告状一条街〞,并且治安恶化,土地荒芜,经济退步。因此,村干部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公正性,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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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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