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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延绥镇列女研究初探.doc


文档分类:文学/艺术/军事/历史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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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代延绥镇列女研究初探摘要:列女是中国传统社会存在的特殊女性群体。笔者通过对《延绥镇志》中记载的节妇、烈妇及孝妇等进行了统计与分析,说明明代延绥镇列女群具有数量较少、军烈属多、更具献身精神和刚烈之气等特点,从中映射出明代边镇列女群的生存状态和价值取向。关键词:明代;延绥镇;—节妇烈女产生的高峰时代女子品行端正、未嫁而能守节,为之贞;已嫁从一而终,夫死而不再嫁,谓之节;如遇强暴凌辱能够以死相拒,或者夫死自尽殉身,则被誉为烈。①贞节观作为一种稳定的价值、伦理道德观念,在历史上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宽到严,渐臻鼎盛的变化过程。刘纪华在《中国贞节观念的历史演变》中,将其分为三个时期:春秋至宋以前是贞节观念之形成及宽泛时代;宋元明是急剧转变及严格化的时代;清是宗教化的绝顶时代。②宋朝是我国性文化史上的转折期,宋代理学家程颐以一句“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一直影响着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进入明代后,理学经由朝廷的推崇而完全确立了其在思想领域的独尊和垄断地位,极力倡导妇女守节。可以说,中国妇女对“贞节”的崇尚在此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可在下表的统计数字中得到证明。由上表可以看出,明代妇女节烈人数激增,竟达35829人(未记载的当大有人在),其数量远远超过了以往的朝代,是以往朝代节烈妇女总数的29倍。这足以证明明代是节妇烈周代至清代历代妇女节烈统计表③朝代分类周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辽宋金元明清节612229322152359271419482烈719352951222838386882841合计131416461252742874235829123232女产生的高峰时代。(如班昭的《女戒》,刘向的《列女传》,唐太宗长孙皇后的《女则》)外,另颁布了一些新书,如明成祖仁孝徐皇后的《内训》,吕坤的《规范》等。据胡莲玉《<型世言>研究》统计,明代女教书籍几近五十种。通过反复说教,以规范妇女的德行。,旌表制度远比前代受到重视,历朝皇帝在许多诏令中屡次重申此制度。在实际运作上,更是形成一套严密而规律化的制度。洪武元年(1368年)下诏:“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④朱元璋及其后继者对节烈妇女的表彰都不遗余力,其旌表方式也日趋规范,并使之成为一项治国之策。延绥镇亦受此影响,列女人数在明代也出现了激增之势,是明之前列女总量(汉代1人,晋1人,宋2人)的28倍。,蒙古势力不断南犯,故明建立后,便在蒙汉交界之地设延绥镇,以防蒙古势力南下,守备边防。延绥镇便成为了明代九边重镇之一,实行边兵之制。明置延绥镇,下属四卫,分别为庆阳卫、榆林卫、延安卫、绥德卫,除庆阳卫在今甘肃境内,其余三卫皆在今陕北地区,主要包括今天的延安和榆林一带。《明史·列女传》序曰:“刘向传列女,取行事可为鉴戒,不存一操。范氏宗之,亦采才行高秀者,非独贵节烈也。魏隋而降,史家多取患难颠沛、杀身殉义之事……明兴……乃至僻壤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其著于实录及郡邑者,不下万人,虽间有以文艺显要之,节烈为多。”⑤正史列女传中,记载的尽是守节教子的贞妇、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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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