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页 共 高效劳质量。大力开展会员企业之间的经济沟通与合作,扩大效劳的辐射面和覆盖面,到达会员之间信息共享、事业共创、利益共获的目标。要通过多种有效措施,不断提升青年企业家协会对社会公益事业参加程度,社会对青年企业家协会的认同程度。加强对会员的传播表彰力度,从而提高青年企业家协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提高企业家协会在企业界和企业家中的吸引力、凝合力。努力构建和完善青年企业家协会的运行机制,保障协会标准运作,安康、有序地开展。
四、会员招募
1、招募范围。在我区社会和经济开展中做出显著成果的青年企业家、厂长〔经理〕、各类高级经济管理人员及各种全部制企业经营投资者;关注本地经济开展并有爱好参加青年企业家协会的青年企业家、经济界、法律界人士及相关特地人才。
2、会员条件。在规定的招募范围之内,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青年企业家协会: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月1日后诞生〔特别状况可放宽到45周岁〕;
〔2〕国有、集体、民营、股份制、合作合资、外商独资、非公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士及个体工商户;
〔3〕具有高级职称的经济界和法律界特地人才;
〔4〕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遵纪遵守法律,照章纳税;
〔5〕企业具备良好的管理机制和创新机制,具有良好的
成长空间和开展潜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业和本地区中有必须影响力;
〔6〕履行社会义务,关怀企业职工,加强个人修养,有
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本人完全自愿参与,能够遵照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会员责任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3、招募方式。招募实行组织引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1〕组织引荐。由各乡镇〔街〕团委及各有关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展引荐。
〔2〕个人自荐。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会员招募公告,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参照公告要求踊跃报名。[!----]
五、保障措施
1、加大对会员的效劳力度。青年企业家协会成立后,要扩大效劳面,强化效劳手段,增加效劳内容,提高效劳质量。大力开展会员企业之间的经济沟通与合作,供应招商引资、产品销售、拓展市场等效劳,扩大效劳的辐射面和覆盖面,到达会员之间信息共享、事业共创、利益共获的目标。将适时组织优秀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外出实地考察,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踊跃与区信用联社协调,为会员供应资金上的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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