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质量振兴指导意见.docx县委质量振兴指导意见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 量振兴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提升我县整体质量水平,提高经济发展 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技术规程为基本依据,优 化工程技术方案,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新工艺,全面提高建筑、道路及水利工程质量水平,力争全县重点工程质 量达到先进水平,事关民生的保障性住房,全部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争创国家工程质量奖。
环境保护行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强制性环境保护标准,加强对重点 污染源的专项整治,加强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 能力,推进废物资源化。进一步强化森林、植被、河流等自然生态保护。
努力实现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和自然生态功能的恢复。
商业服务业。全县商业企业全面实行产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严格执行“三 包”规定。商场、超市建立从进货验收到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饭店、 医院、金融、保险、电信等行业采用先进管理方法,提升服务层次和诚信 水平。整体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三)扎实构建产业标准化体系。以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有发展潜力 的产品为重点,构建产品标准化体系,推动产业跨越发展。鼓励企业积极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特色产品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包括产品 品质、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环境条件等标准在内的农业地方标准。依据 相关政策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等地方标准。加快服务业标准化 体系建设,提升行业质量和水平。
(四) 积极培育和创建名牌产品。以重点产品、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以及
市场占有率高、发展空间大、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产品,作为培 育创立名牌的主要对象。坚持创建名牌、重在培育的方针,引导和督促企 业,着力从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工艺设备改造、质量管理、市场开拓、 产品宣传等环节进行系统培育,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抓重点, 破难点,实现省级名牌增量,国家名牌突破。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名 牌的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发展壮大的市场环境。
(五) 全面增强企业质量技术基础和创新能力。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 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从产品设计、原 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 安全保证体系。对纳入国家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 生产企业,其产品必须获得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大中型企业和建筑工 程企业全部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工业产品 标准覆盖率达到100%,计量器具特别是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 企业内部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 器具周期受检率达到95%。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涉及环境保护的企业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涉及食品安全、医药和保 健食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开展质量兴 企、质量改进、节能降耗等活动,在重点企业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加 强对重点产品的技术攻关,推进全县工业产品的优化升级,不断增强经济 发展的后劲。
(六)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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