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引进对象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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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千人计划”入选者;
“973”、“863”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领域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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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发明奖一、二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首位人员;
《SCIENCE》、《NATURE》或《CELL》杂志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第三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带头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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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相当职务);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检索15篇以上(含),或影响因子累计为40以上。其中,近5年至少有5篇或影响因子累计为15以上。
第四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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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带头人(主任)或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和软科学基地学科带头人(主任);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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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相当职务的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政府)科技奖励一等奖首位人员;
、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检索10篇以上(含),或影响因子累计为25以上。其中,近5年至少有3篇或影响因子累计为10以上。
第五层次: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博士(后)。重点引进本科、硕士和博士至少两个学习阶段是“211”、“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级科研院所及海外博士。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人才引进方式采用全职(编制内聘用)或兼职(编制外聘用)相结合的方式。
人才引进程序,一般须经过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学院(校区)考察、学校考核与审批等几个环节。对于前四层次的优秀人才,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三、引进人员待遇
(一)全职引进人才待遇
、福利待遇外,同时还享受我校根据人才层次类型酌情为每位引进人才提供的校内房源或周转房、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具体待遇详见下表。
层次类型
安家费
(税前,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房源
文科
理工科
第一层次
面议
院士楼
第二层次
40
40
100
165m2房源
第三层次
30
20
50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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