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一)我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所谓规矩,就是指无形的道德和有形的制度;而“方圆”则是中国共产党员。古有曹操削发遵军纪,今有《条例》治党风。“规矩”并不是静止的,它总是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改变,从秦始皇的郡县制到现今的社会主义制度,都在说明“规矩”是运动的。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受到“诫勉”的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一条,明确指出党的领导干部要遵纪守法,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中国共产党员作为群众的领路人,带领群众走进先进文化社会,其一言一行都关系着党的方向,可以说党员领导干部是群众的依靠,甚至是榜样,因此我们总能听到从严治党,以党管党的话。党对领导干部历来都是严厉的,从“三严三实”到“两学一做”无不体现党对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和服务等各方面的要求,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来提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以确保党内风清气正,为群众树立威信。当然,党员领导干部也有犯错的时候,而党对于犯错的同志,只要没到不可挽救的地步,且犯错人员主动积极改正,党都会给予其改正的机会。《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就是一项规范其行为准则的规矩,美国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曾说过:“一位最佳领导者,是一位知人善任者,而在下属甘心从事其职守时,领导要有自我约束力量,而不插手干涉他们。”所谓领导,是在制度的约束下和群众的监督下领导。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群众,是党员领导干部服务的主体。领导的权利是群众给的,受群众监督,好的党员领导干部则要听民意、解民困、实民权,做到真正的为民服务。以“规矩”正“方圆”,其实就是以《条例》治党员。规矩历来都在,各行各业也有自己不同的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规矩的约束中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才能真正做到为民为家为国服务。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二)自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来,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学习的热潮。联合二支部组织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我对条例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制定问责条例,是继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为防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脱缰”加上了一把锁,再一次表明了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是党的肌体,是党的最强大力量,是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带头人,其一言一行都关乎着党的形象,影响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成效。条例的颁布,让党员同志们更加清楚了权力和责任的对等关系,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做合格党员就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修养,不忘记党员的身份,增强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时刻用问责条例提醒和约束自己,通过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进一步更新观念,增强工作创新意识,工作中勤思考,多发现,稳打稳扎,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树立良好工作形象,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读中国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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