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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2021年4月29日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就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法的市场主体从事仅□零售
是否网络经营
□是,
□自建网站:(填写网址)
□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填写平台名称)
□否
是否使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
□是,自动售货设备摆放地址:
□否
是否为连锁方式经营
□是,企业总部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否
提交文件资料目录
□与食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等文件;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提交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销售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的,还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备案编号的公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及目录;
□经营特殊食品的,还应当提交与特殊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专门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示意图,专区专柜设立的提示牌图片样式(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等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备案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市场监管部门(盖章):
受理人(签字):
备案编号:
备案时间:
备案信息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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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依据、开展经营活动的法定条件,以及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经营条件。未达到相应条件前,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蓝色或者黑色)填写,字迹工整。
。
。
,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在申请表的□中打√。
,应当在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备案。
、权限和期限。
,申请人、受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的市场监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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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变更表
(模板)
申请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编号:
申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承 诺
申请人承诺,已知晓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的各项要求。以下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经营条件符合法定要求。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经营者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营场所地址
变更事项
□外设仓库
□有,
□冷库:(填写名称及地址)
□非冷库:(填写名称及地址)
□否
□经营种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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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保健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除外)
□其他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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