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
《原料场项目规范》
(征求意见稿)
电子邮箱:peiqing.******@。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赛迪路1号中冶赛迪大厦;邮编:401122。
工程的实践经验总结,经研编组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形成《原料场项目规范》草案,该规范为全文强制性规范。
本规范共分为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受卸设计、储存设计、混匀设计、破碎筛分设计、输送设计、辅助设施设计、施工及验收、运行维护及拆除。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征询意见的过程中,请各单位、个体注意总结经验,收集相关资料,并及时将有关意见和资料寄给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一号,邮政编码400013,传真电话:023-63548888,联系人:王沛庆,电子邮箱:peiqing.******@),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原料场项目规范》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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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为在原料场工程中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原料场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维护、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的活动。
本规范是原料场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基本要求。当原料场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经合规性判定符合相关规定时,可以使用。
原料场工程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应规范的要求。
《原料场项目规范》 征求意见稿
2 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
新建的原料场应按当期建设规模并兼顾规划分期建设或一次建成。改建原料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和设备,并与原有系统相协调。新建或改建原料场,应通过物流系统分析计算,提出合理的方案。
原料场工程项目建设应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保证生产和操作安全,采取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产生的污染物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原料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于吊装设备运行频繁地段或靠近铁道的通道、楼梯的出入口,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2 吊装孔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在孔边周围设置安全栏杆,并应设警告标志;人行梯孔、检修平台周围应设安全围栏,地面设踢脚板;
3 设备裸露的运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4 带式输送机、链板机需要跨越的部位,应设置过桥或跨梯;
5 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应设声光报警装置和清轨器,轨道两端应设限位器和安全止挡;
6 移动带式输送机、移动换料设备、卸料车走行范围应设置安全栏杆;
7 堆取料设备在走行、回转、俯仰作业范围内应设置防碰撞措施;
8 料槽、料仓顶面落料口应设置安全箅条,未被设备遮盖的孔洞应设置钢盖板;
9 排水沟、排水池、地坑应设置盖板或在周围设置安全栏杆;
10 设备应设置运行警告标志和启动报警信号。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可燃固体物质的粉碎、研磨、筛分、混合以及可燃粉状物的输送,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原料场工程设计应以保障企业生产为原则,坚持“绿色、环保、智能、高效、低耗、经济、实用、安全”的设计理念,采用先进实用、节能环保、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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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场项目规范》 征求意见稿
经济、合理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建设规模
原料场工程建设应满足企业总体规划对原料的需求。
原料场的规模以年进入料场的原料总量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小型原料场:小于或等于300×104t;
2 中型原料场:大于300×104t且小于1000×104t;
3 大型原料场:大于或等于1000×104t且小于3000×104t;
4 特大型原料场:大于或等于3000×104t。
原料场工程项目最大储料体积量为料场设计时储存物料的最大几何容积量,单位:m3。料场本体面积为料场储存和堆取作业的区域用地面积,单位:m2,原料场本体面积应根据储存工艺,按下列规定计算:
1 A型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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