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2 —
2
— 2 —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江国税函〔2015〕287号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
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15〕6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票证中心 。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承办
办公室2015年8月4日印发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3日
江门国家税务局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