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01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纳
税
人
填
写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业主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脑编码
税务登记
证号码
工商注册号
或证照号码
注销税务
登记原因
1、□依法解散 2、□依法合并 3、□依法兼并 4、□依法分立 5、□长期停业
6、□依法破产 7、□被吊销营业执照 8、□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9、□登记资料重复 10、□其他原因
注销登记证件
缴销情况
1.¨(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本; 3.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证书本;
2.¨(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本; 4. ¨其他需交回税务机关证件本(份);
享受税收优惠
享受起始年限
享受减免金额
办理工商执照时间
实际经营时间
审批文号
主管区局(所)填写
管理员意见:
签章: 年月日
管理科(组)意见:
(盖章)
签名: 年月日
发票管理科(组)意见:
(盖章)
签名: 年月日
综合服务科(组)意见:
(盖章)
签名: 年月日
区局(所)意见:
(盖章)
签名: 年月日
备
注
注: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综合服务科(组)留存,第二联管理科(组)留存。适用简易程序
的,两联都由综合服务科(组)留存。(版本号:200901)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填表指引
一、本表适用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填用。
二、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将进行税务清缴处理。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三、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当审核、留存以下证件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验原件);
(验原件);
(验原件);
注销税务登记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