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评估标准(2013年)
(中学物理、化学、生物)
项目
验收内容
分额
验收标准
学校自评分(省评分)
评委签名
物理
化学
生物
一
、
实
验
室
用
房
间数
8
实验室/探究室+仪器室+准备室(含实验员室)+药品室(化学和生物)间数达标(每少一间扣1分)
面积
8
实验室/探究室96~120平米,仪器室23~43平米,准备室(含实验员室)23~35平米,药品室23平米(各2分,面积不够扣分)
质量
4
采光:避免室内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
照明:实验台面的平均照度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300 lx,。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台面不应低于1700mm,不宜用裸灯。
遮光:窗户可装窗帘。
温度:室内温度以不高于30℃为宜,室温过高宜采用器械降温。
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或各种有组织的通风措施。
供电:执行教育部《实验室设备电源》标准。
供水:供水水压不低于2×105pa。
环保:实验室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卫生:室内排布整齐、清洁,墙壁应涂无尘涂料,布设色调和谐,实验区内静美,有重视科学专栏及实验室内有科学画像、名言、仪器挂图
小计
20+2
设有多功能实验室、实验室比较现代、标准、科学加2分。
二
、
仪
器
设
备
品种
7
达到国家配备标准的98%以上得7分,98%以下每少3%,扣完止。
数量
8
(1)高级(完全)中学按教育部颁发《2010 高中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配备,每8个平行班配一套68万元设备,每增加一个平行班,实验仪器加一套(2)初级中学按(琼教基[2007]55号)〈海南省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试行)〉和〈海南省初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中的初级中学部分配置方案配备。8个平行班配一套25万元设备,每增加一个平行班,实验仪器加一套。达到标准的98%以上得8分, 98%以下每少3%,扣完为止。
完好率
2
完好率达98%以上得2分,每少2%,扣完为止。
经费
3
学校每学期都应安排足够的经费,购置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完中、高级中学不低于3000元,初中不低于1500元得3分,每少500元扣1分。
小计
20+2
实验有多媒体综合实验设备。如有视频展示仪、投影、电子白板进实验室加1分。仪器质量好、新,加1分。
三
、
配
套
设
备
桌凳
4
1、一类学校每间实验室的实验桌凳达2人一组;二类达4人一组;三类达8人一组,达标得2分,,扣完为止。
每间实验室有演示桌得1分,缺不得分。
3、每间仪器室有准备台得1分,缺不得分。
柜
4
1、物理设有力学、电学、光学等柜得4分,每少1个扣1分。
2、化学设有仪器柜、药品柜、加锁的剧毒危险药品安全柜得4分,每少一项扣1分。
3、生物按纲木科配备标本得4分。没有不给分
安全设施
4
1、物理电到位安全、防火、防盗、防爆规范得4分
2、化学有水到桌,桌面防酸防碱,有排气设备基本措施,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得4分。
3、生物水到位、足够的光线,有显微镜辅助光源,得4分;
小计
12+2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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