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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通告
范文篇一 为了给违法违章建筑户自行拆除、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经探讨确定,限20xx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三天内,违建户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凡在该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可视情减轻或免于处理。否则,将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并从严从重查处。
特此通知!
xx县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5月19日
范文篇二 刘江:
经查,你户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状况下,擅自由团结村地段,建480 平方米建筑物,未办理任何手续,属违法违章建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户于7 内自行拆除,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每六十八条规定,对你户的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担当。
当事人:
xx县行政执法局鹤立中队
年月日
范文篇三 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依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通告。
其次条 本市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的违法建筑,即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的阻碍公共平安、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建(构)筑物,不受法律爱护,必需依法予以拆除。
第三条 各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辖区内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工作。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进行查证和认定,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确定。
土地、房屋、市政、建设、园林、工商、公安、信访和监察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亲密协作,做好拆除违法建筑及拆除后的环境整治工作。
第四条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擅自修建违法建筑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应当刚好自行拆除各自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的,免于罚款。
第五条 当事人未按本通告第四条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在限期内拆除的,免于罚款。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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