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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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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
098-C-3-11、098-C-3-14地块修改论证报告
筑家设计XX公司
目 录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修改)
依据2014修改版的《XX市城市总体规划》,本次拟修改X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此次修改符合XX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性质的定位。
(2)XX大道一段两厢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
A.该规划区的功能定位
保护利用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建设城市CBD,使之成为集信息、商业、商务和行政办公于一体的环境优美、设施一流、高效集约的副中心级的商业中心。此次修改符合此功能定位。
B.轨道交通规划
规划X围内规划地铁一号线,线路沿芙蓉南路,本片X围内设2站,分别是铁道学院站和友谊路站。此次修改强化了TOD的开发模式。
C.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X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较好,控规优化提升对规划X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中小学、体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设施、体育设施规划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较好的配置。此次修改是对商业用地功能的补充,有利于商业用地功能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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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要求、理由及依据
1、修改要求与修改后的技术指标
本次修改将按照市政府对该地段爱尔总部大厦建设的批示,结合模拟的详细规划方案与技术指标,进行相对应的控规地块修改。
(1)控规地块分为南(098-C-3-14)、北(098-C-3-11)两个地块。
(2)098-C-3-14地块按用地红线界线分为098-C-3-14A(西部分)与098-C-3-14B(东部分)两个地块。098-C-3-14A规划控制指标不变,仍为:容积率≤,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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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用地面积依用地红线相应划分。098-C-3-14B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C21)修改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N。用地面积为红线内用地。
(3)098-C-3-11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商住用地(C2R2)修改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规划控制指标修改为容积率≤,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E、W、S。
(4)上述地块控规修改后计容面积为99163平米,平均容积率≤。
(5)修改后的控规地块,依据XX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规定汇编(修订)(二0一三年度)的技术规定,高层商业建筑(二类地区),2000-5000平米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10000-20000平方米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建筑密度≤42%,绿地率≥28%。
(6)项目地段属高强度开发地区(铁道学院地铁站场区域)。按照XX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地铁站点周边控制X围以站点几何中心作为计算基点,规定半径为300米”,“高强度开发地区根据所处城市区位和功能定位不同,分为城市主中心地区、城市次中心地区、枢纽及片区中心地区和一般中心地区共四类地区。针对不同的开发地区确定容积率控制上限”具体见表1:
表1 高强度开发地区用地容积率控制上限
高强度开发地区类型
上限容积率
备注
城市主中心地区
12
各类型高强度开发地区的控制X围结合区域内轨道交通站点确定,具体控制X围面积和站名详见附表1
城市次中心地区
10
枢纽及片区中心地区
8
一般中心地区
6
10
项目地块紧邻铁道学院地铁站,距离在300米X围内。参照一般中心地区的标准,(具体模拟总平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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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概念性规划方案印证
控规地块对照该项目规划方案,项目地块技术指标与修改的控制指标符合(具体见附图:模拟总平面图)。
(1)方案构思与建筑布局
基于上述地块规划指标的调整,对其总体布局规划如下:
A. 因需无偿整体返还新开村10000平米的商业用房,在此次模拟方案中拟考虑在南(098-C-3-14B)地块解决上述问题;
B.北(098-C-3-11)地块为独立的爱尔总部大厦;
C.南北两地块的建筑既可各自单独运营,保持总部大厦和新开村物业的独立性,也可相互补充,互为一体;
D.建筑布局上,建筑顺应地形, 尽力提高商业价值,平面布置成“一”型,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及商铺的临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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