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合同.docx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合同
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售方案,及时签署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书(销售合同书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制定) 。
、乙方的营销执行方案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赔或其它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需按时、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制定该项目的销售底价及销售价格,由
乙方制订价格系统及策略, 经甲方认可, 并行文以供乙方执行, 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销售价格。
、甲方不得在乙方营销代理的有效期内另设销售机构及个人,否则成交销售额
均归乙方,视为乙方结算业绩。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由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销售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在销售过程中,乙方给客户提供了超出实际配套等标准的虚假承诺。
、甲方可在售楼现场设销控人员,负责购房款项的收付及合同保管工作。
12、 推广费用约定:
a] 项目的广告宣传推广费用(包括户外、车身广告、电台、电视广告、印制宣
传材料、售楼书、直销、公关促销活动、人脉推广待) ,本着“节约为本,有效
推广”的原则,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阶段性广告推广计划并配合执行; 推广费
用原则上不低于总销售额的 1% ,由甲方负责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
b] 甲方提供装修好卖场、 购房直通车、 项目总规沙盘、 桌凳、相关办公设备 (电
话、电脑、传真、复印机、饮水机等)以及司机保安保洁等,并支付相关办公费
用(电话费用 1000 元/ 月以内由甲方负责,超出部分及长途电话费由乙方负责) ;
c] 甲方提供售房直通车一辆,尽量保障购房客户的交通便捷。
(二)乙方权责
、乙方负责对项目进行整合营销策划,包括项目样板房设计建议、项目推广包装设计、项目现围现场更新。 销售执行及项目销售期间所有的销售推广平面创意设计等工作事项。
2 、乙方全要负责制定相关房屋营销和企划; 设计符合法律规定的个阶段营
销、售楼广告及其他促销物料。
、乙方负责定期向甲方指定负责人书面汇报信息回馈情况。
4 、乙方需要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要求安排专案小组, 以甲方名义签署销售合
同,客户购房款直接交入甲方开设的专用加款账号,保证代理工作顺利实施。
、销售人员统一服装、统一工牌、统一口径,每天八小时以上的时间内设有专人负责接待客户,现场人员于 4-6 人。
、乙方在销售期间, 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向客户做出任何超出双方书面约定的承诺,所有变更均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销售期间,乙方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乙方的销售活动需按照甲方审批的正式方案执行, 如有变动,应及时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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