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业 指 导 课
郭 小 波
20111102
前 讲 回 顾
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单位暂不接收户档的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人事档案保留在武汉市的,可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户档托管手续。
应届高校毕业生持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就业协议:毕业生基本情况,毕业生表示愿意到该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并承诺将其列入就业方案办理有关就业派遣手续。
劳动合同:载明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就业协议: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定向、委培毕业生除外)。
劳动合同:与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人事代理制度的内容
①人事档案保管;
②鉴证聘用合同和办理代理单位接收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转正手续;
③代办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计算工龄;
④接受人事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及户口关系的挂靠;
⑤代办档案工资定级、调资手续;
⑥代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申报手续;
⑦办理人才流动手续;
⑧办理挂靠人员考研、出国、出境的政审手续;
⑨协助推荐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代理人员就业;
⑩商定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就业协议:毕业生离校前签订。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以在就业协议的备注条款中约定注明。
劳动合同: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
4、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2)注意协议条款是否明确合法
(3)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内容要符合规定
(无人自主权的单位无权接收户档,其户档应托管在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机构)
(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5)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1)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非可有可无。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3)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5)合同订立的形式是否合法。
(6)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
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应有明确的约定。诸如工资待遇、住房等款项,如在签订就业协议时有约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予以进一步认可。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上岗时,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所谓风险金、保证金等,如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有此类款项,毕业生有权依法拒付。
须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重点注意
(一)补办《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系(部)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二)毕业生各类证件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学位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户口迁移证遗失:向发证户籍中心挂失,并补办。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招生就业办补办。(指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
二、就业权益保障
1、违约责任;
2、劳动争议;
3、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
4、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
5、就业权益保护的方法与途径。
1、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一
第四次就业指导课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