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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带徒活动手册目录
1、中建八局导师带徒活动管理办法
2、导师带徒活动基本步骤
3、导师带徒合同
4、发展性谈话记录表
5、导师带徒信息表
6、导师带徒季度计划及反馈信息表
7、导师带徒季度考核表
师徒结对活动要围绕生产经营、人才培养开展活动,积极参加与五小成果竞赛、青年岗位能手、读书计划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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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保证师徒的相对稳定性。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尽快安排新的导师,以保证导师带徒活动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第二十一条 导师带徒活动纳入各单位职工培训体系和年终精神文明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二条 制定培养计划。导师应根据徒弟情况,制定一个合同期内的培养计划,并将计划分解为月度计划,月度计划目标要有针对性、操作性、前瞻性和挑战性。
第二十三条 季度考核。季度考核由各单位团组织联合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填写季度考核表,对徒弟本季度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本季度学习情况和总体进度安排下季度的培养计划,徒弟每季度应对自己的学习情况写出小结,季度考核情况、个人小结应及时报团委、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十四条 综合考核。合同期满实施综合考核。合同期满徒弟应撰写导师带徒活动工作报告。综合考核采用徒弟书面考试、期间综合业绩表现评价、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综合成绩(书面考试40%,综合业绩评价30%,季度考核20%,个别访谈、问卷调查10%)作为导师津贴兑现以及徒弟见习转正、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通过《导师带徒活动手册》按时规范的流转来实现个人、团组织、人力资源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导师带徒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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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奖惩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满,考试综合成绩80分以上,按照每月50-100元兑现导师津贴,带两名徒弟的,每月津贴可上浮50%。徒弟考核、考试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延长师徒合同半年,徒弟不能转正、提拔,导师及徒弟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延长期满,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见习学生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取消导师资格,扣发全部导师津贴;见习学生的确不符合岗位要求且劳动合同到期的,终止其劳动合同,导师津贴扣减50%。
第二十七条 导师带徒期间,徒弟受到表彰和奖励,如青年岗位能手、五小成果竞赛奖、先进生产者等,导师可获得津贴总额30%-50%的奖励;徒弟因违反各项规章制度而出现责任事故,导师负有责任的,应给予津贴总额30%-50%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在生活中表现突出的导师授予“优秀导师奖”,表现突出、进步明显的徒弟,授予“最佳进步奖”。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对获得者给予500-1000元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导师带徒活动经费由各单位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局青年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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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带徒活动基本步骤
建立导师、徒弟信息库
按照导师要求、徒弟范围分层
建立信息库。
期间考核及奖惩
制定活动期目标及培养学习计划
签订导师带徒合同
组织师徒见面会
1、进行自我评估;
2、了解企业发展需求;
3、确定合适的发展方向。
开展发展性谈话
师徒充分交流,确立结对关系。
组织导师带徒签字仪式,
明确责权利关系。
1、确定适合自己、有实现可能的目标,考察自己所处的内外环境与目标是否相适应;
2、培养学习计划主要包括工作、培训、教育、读书活动、承担课题等方面的具体行动措施。
1、提交个人学习总结,单位结合培养学习计划开展季度考核、综合考评;
2、按照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评估与
回 馈
1、对活动期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2、对未完成的目标进行分析并制定对策;
3、对是否延长活动期或调整发展方向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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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带徒合同
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尽快提高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成为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熟练专业技术技能、优良工作业绩的青年岗位能手,按照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导师带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签约方
导师:
徒弟: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责任和权利
见《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导师带徒管理办法》。
四、师徒关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缔结。师徒双方愿意按照《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导师带徒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努力实现导师带徒活动目标。
五、导师带徒活动将实行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
导师带徒活动手册副本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