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状况,审查检验批工程评定及有关施工记录,漏检漏评或不负责任,追究其质量责任。
3、对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技术交底、设计图纸等状况,应坚持原则,马上提出或制止,可确定返修或停工,通过项目经理或行政负责人并可越级上报。
4、负责区域内质量动态分析和调查分析。
5、帮助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做好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做好有关工程质量记录。在施工过程中, 若专职质量检查员未尽到自己的职责, 将依据情节严峻程度处以200-500元罚款, 或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专职质量检查员, 对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担当。
(四)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
[
,对施工质量负干脆责任。
、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要求,严格按图施工,切实保证本工序的施工质量。
,仔细作好记录和必要的标记。施工质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追究相应的责任。
、质检人员的监督、检查,并为检查人员供应相应的条件和数据。
、购配件有异变,刚好反映,拒绝运用不合格的材料。
,供应真实状况和数据,以利事故的分析和处理,隐瞒或谎报,追究工长和班组长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 若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未尽到自己的职责, 将依据情节严峻程度处以100-200元罚款, 或建议施工单位更换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 对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担当。
(五)操作者:
,在肯定程度上,对工程质量起确定作用的责任者,应对工程质量负干脆操作责任。
、技术交底及图纸要求施工。违反要求造成质量事故的,负干脆操作责任。 。
4.在本岗位操作做到三不:不合格材料、配件不运用;上道工序[
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不合格不交出。
5.接受质检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查。出现质量问题主动报告真实状况。
6.参与专业技术培训,熟识本工种的工艺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施工过程中, 若操作者未尽到自己的职责, 将依据情节严峻程度处以20-50元罚款, 或要求施工单位更换, 对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担当。
二、各项工作制度及惩罚方法:各施工单位应逐步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需经省建设厅组织培训、考核和注册,获得《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负责施工技术、平安、试验、测量放线、资料等管理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具有岗位证书;特别专业工种如电气焊、电工、塔吊司机、防水等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凡发觉管理人员不到位,或特别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要马上清退,并对其所在施工单位惩罚200-500元。
:施工企业应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主动采纳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别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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