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贫困村整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docx深度贫困村整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移民(脱贫)搬迁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 而深度贫困村整村搬迁则是移民搬迁工作的亮点工程、 民生保障工程,是解决深度贫困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根据 X 省国土资源厅印发 《关于进镇搬迁户在 X 敬老院东侧安置点安置。选择进城搬迁户在县城 X 安置点进行安置。
(二)补助标准。参照《 X 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关于避灾、生态搬迁户建房补助标准, 集中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和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由县级政府承担。
1、每户限腾退一院旧宅基地, 保底安置住房面积 60 平方米,产
权归村民所有,免交自筹资金。
2、对 1—3 人户原则上确保 60 平方米安置住房,以 80、100、
平方米为主导户型,安置面积可自主选择。选择安置住房面积超过 60 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建房成本价 1500 元/ 平方米交纳自筹资金。
3、对于无庄基户,原则上保底面积 40 平方米免交自筹, 20 平方米按照建房成本价 1500 元/ 平方米交纳自筹资金,确保 60 平方米安置住房。
4、对于一户多院宅基地的,按照整村搬迁置换腾退一宅;剩余
宅基按照每宅 3000 元补偿,腾退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5、对于在村上无户口有庄基的, 腾退时按照每宅 10000 元补偿,
腾退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6、成本估算:按照户均 100 平方米核算,建设安置住房约需 5800
万元。
原则上全部搬迁,搬迁后,一是在自然村每户建设 20 平方米的
生产用房,用于村民放置生产农耕用具, 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二是对通村道路进行全面硬化, 确保搬迁群众生产道 X 畅;三是搬迁后发展二、三产业脱贫致富。
(三)实施步骤。 X 整村搬迁工作分为调查摸底阶段、搬迁实施阶段、腾退复垦阶段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2 月 22 日至 3 月 11 日)。一是县移民办会同 X 镇政府、村组干部进村入户调查摸底、 召开有关会议、 了解搬迁群众意愿,并汇总复垦面积。 二是根据搬迁意愿汇总情况委托相关单位做好 X 整村搬迁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设计工作。
第二阶段:搬迁实施(3 月 12 日至 6 月 30 日)。一是县移民办、镇办、村组与搬迁群众签订搬迁和旧宅基腾退复垦协议, 协议签订完成后启动实施宅基腾退工作; 二是成立整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相关单位职责;三是按照整村搬迁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安置房建设和产业发展;四是根据群众意愿有序实施搬迁。
第三阶段:腾退复垦( 4 月 1 日至 X 年 9 月 31 日)。一是 X 镇政府督促搬迁群众务必做到即搬即拆即腾; 二是组织对已腾退庄基进行复垦;三是强化验收管理,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拨付复垦资金。四是对腾退的土地指标进行交易置换搬迁资金; 五是农业局负责制定
村产业脱贫致富方案。六、破解问题
(一)坚持以人为本。 围绕 “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 ”的深度贫困
状况,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 实施整村搬迁集中安置。 签订搬迁和宅基地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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