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大自管会规章制度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
总则
沈阳师范大学第二生活区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学生处领导下,其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主任、书记
山财大自管会规章制度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
总则
沈阳师范大学第二生活区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学生处领导下,其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主任、书记是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四个中心:权维部、文体部、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生活部。六个职能部门和记者协会。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自管会成员科学管理、保障自管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自管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制定该制度。
第一章人事制度
一、机构组成
在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正式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任、书记、部长、副部长、楼长、层长均是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正式成员。
二、权利和义务
(一)校大学生自管会成员具有以下权利:
1、不得无故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其他处分;
2、获得相关工作待遇和荣誉;
3、获得不低于同级别他人的正常待遇;
4、对自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建议;
5、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
6、依照该制度的规定辞职。
(二)大学生自管会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拥有履行职责的义务;
3、努力学习,在学习上成为表率;
4、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5、维护自管会的荣誉和利益;
6、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7、保守自管会秘密和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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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会议签到
会议开始前由组织部负责签到,纳入日常考核中。无故迟到五分钟以上者,超过5次,给予除名处分;请假超过5次者,给予除名处分。
三、会议进行
第一部分。签到,纳入考核。
第二部分:各部部长汇报工作,主任、书记做出指导,总结。第三部分:任务分配。第四部分:解决疑问。
第五部分。“话题演讲与讨论”。
第三章请假制度
1、请假需向上级请假,无故不请假者超过3次,给予除名处分。
2、请假可以口头、 形式。
3、会议开始15分钟之前请假有效,会初、会上请假无效,按旷会处理。
4、请假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批准。
第四章值班制度
1、值班部门各成员应全部到齐,缺席者要请假并登记。
2、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
3、值班人员在做好值班工作的同时,同时将办公室打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4、值班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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