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
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草案)
一、评价原则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先进团支部或先进班级的团支部书记及班长各加2分;被评为院极先进团支部或先进班级的团支部书记及班长各加1分;
(本单项上限7分)
②参加志愿者服务当学年工时达到30工时,加2分,超过30工时每增加10工时,。,参加省、,;(本单项上限7分)
③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行为受到社会认可,产生积极影响,经过学院团委认定,酌情加2-10分。
遵章守纪加减分
类型
名称
加减分值
违纪
处分
留校察看
-80
记过
-60
严重警告
-40
警告
-30
通报
批评
校级
-1
院级
-
通报
表扬
校级
+
院级
+
注:
①校级通报表扬是指校有关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学工部、校团委、文明寝室建设联合办公室等)下发的表扬,校学生会、校社团管理中心、校勤工中心、校邓读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发出的表扬相当于院级表扬,其中寝室相关通报表扬计在寝室表现分栏目;
②通报表扬当学年限加3次,通报批评减分下不设限。同一事件通报表扬或批评不重复计算。
备注:
德育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德育素质分大于等于8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低于80分且超过70分(含)的,评价等级为良好;低于70分且超过60分(含)的,评价等级为合格;小于60分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凡当学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德育评价等级不能评定为优秀;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德育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德育评价成绩将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和党员发展的基本依据。评选各类校级单项奖学金,要求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为合格及以上;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荣誉称号以及党员发展,要求德育素质评价等级必须为优秀。
(二)智育素质分P(总分100分)
智育素质是指学生参加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习所取得的考核成绩(除体育课和公选课外)。
智育素质分(P)=平均学分绩点×10+50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以《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准,课程成绩以学院教务提供的学年学生成绩为准。
课程绩点的换算办法如下:
百分制成绩
90~100
80~90
70~79
60~69
60以下
绩点
~
~
~
~
0
五分制成绩
优秀=95
良好=85
中等=75
及格=65
不及格=50
绩点
0
成绩表记号
A
B
C
P
F
两级制及对应的百分制
合格=75
不合格=50
课程绩点
0
注:
① 每学年平均绩点以教务处下一学年报到日提供的为准,不含体育课,不含公选课。
② 该学年所有课程中重考、补考的成绩不计入平均绩点,缓考成绩计入平均绩点。
(三)身体素质分T(总分100分)
身体素质分(T)=体育课或体质健康测试学年平均成绩。
四、个人发展素质(最高不超过50分)
(一)创新创业能力
评价结果作为“校创新创业奖”评定的主要依据。
项 目
得 分
细则
国际级竞赛
特等奖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等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国家级竞赛
特等奖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
“创新、创意、创业”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
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国际CTF赛事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等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省级竞赛
特等奖
中国机器人大赛
“科研类”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
“创青春”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挑战杯”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作品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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