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间距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规定:
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 建筑线
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日照间距系数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建筑小品
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欣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住宅平均层数
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高层住宅〔大于等于10层〕比例
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中高层住宅〔7~9层〕比例
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人口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m²〕。
人口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m²〕。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m²〕。
住宅建筑套密度〔净〕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m²〕。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²/hm²〕。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²/hm²)
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m²/hm²〕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²〕与居住区用地〔万m²〕的比值表示。
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建筑密度
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停车率
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地面停车率
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拆建比
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取消该条〕
〔取消该条〕
3 用地与建筑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它用地两类。其各类、项用地名称可采用本标准第2章规定的代号标示。
居住区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以下规定: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它用地不参与平衡;
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
表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1住宅用地(R01)
50~60
55~65
70~80
2公建用地(R02)
15~25
12~22
6~12
3道路用地(R03)
10~18
9~17
7~15
4公共绿地(R04)
~18
5~15
3~6
居住区用地(R)
100
100
100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m2/人)
居住规模
层数
建筑气候区划
I、II、VI、VII
III、V
IV
居住区
低层
33~47
30~43
28~40
多层
20~28
19~27
18~25
多层、高层
17~26
17~26
17~26
小区
低层
30~43
28~40
26~37
多层
20~28
19~26
18~25
中高层
17~24
15~22
14~20
高层
10~15
10~15
10~15
组团
低层
25~35
23~32
21~30
居住规模
层数
建筑气候区划
I、II、VI、VII
III、V
IV
居住区
低层
33~47
30~43
28~40
多层
20~28
19~27
18~25
多层、高层
17~26
17~26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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