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一)接受货主询价(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三)订舱(四)做箱(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七)签单(八)航次费用结算(九)提单发票发放(十)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退税核销单(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要更改并提供如下资料(一)接受货主询价: 1 、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1× 20'GP=31CBM 6** 25 17MT 1× 40'GP=67CBM 12** 55 25MT 1× 40'HC=76CBM 12** 1× 45'GP=86CBM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 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 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 、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四)做箱: 1 、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 1~2 天排好车班。 2、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 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 先于截关日( 船期前两天) 1~ 2 天排好车班。 3 、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 CLP )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①需商检②需配额③需许可证④需产地证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 万,其他地区超过$50 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 ,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 件数, 包装种类, 金额, 体积, 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 对照海关编码大全, 查阅商品编码, 审核两者是否相符, 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 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 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 配额, 商检, 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 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 电放保函"( 留底), 后出具公司" 保函" 到船公司电放。②预借( 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 预借保函" (留底),后出具公司" 保函" 到船公司预借。③倒签( 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 倒签保函" (留底),后出具公司" 保函" 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 HOUSE B/L. ④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 3~4 天( 候舱单送达海关, 以保证退税), 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⑤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 3、4天( 候舱单送达海关, 以保证退税), 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⑥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 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 传真于货主确认, 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七)签单: 1、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是否需要手签。(八)航次费用结算: 1 、海运费①预付(FREIGHT PREPAID) ②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①订舱②报关( 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做箱( 内装/ 门到门) ④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 需签收 2、通过 EMS 和快递送达的, 应在“名址单”, 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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