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文件
湖南省企业联合会
湖南省企业家协会
湘经企〔2014〕06号
关于开展2014湖南100强企业、湖南制造业
50强企业、湖南服务业50强企业排序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自2003年以来,我会已连续十一年开展了“湖南100强企业”排序活动,并面向社会发布了湖南100强企业和湖南100强企业发展报告,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我省大企业发展状况的权威信息,得到了省领导、新闻界、特别是企业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总结我省大企业发展经验,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会决定,继续开展201
4湖南100强企业、湖南制造业50强企业、湖南服务业50强企业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工业、商业贸易、建筑、房地产、金融、交通、物流、通讯、服务等各类行业和各类所有制企业。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湖南境内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资格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不单独申报(中央在湘企业、区域性连锁企业允许参加本省排序,但不选送国家级排序)。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单位、资产经营公司和在华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企业不参加申报。
三、申报内容和条件
(一)申报2014湖南100强企业,要求2013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其中达到18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国企业500强。
(二)申报2014湖南制造业50强企业,要求2013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达到8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达到55亿元(人民币)以上,由我会推荐上报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
(三)申报2014湖南服务业50强企业,要求2013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其中达到15亿元以上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附件一的要求填写申报表,所有指标均需按企业合并报表的数据填报。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并由企业法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企业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一份。
(四)申报表先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申报,再将原件以邮寄等方式送到省“三会”管理现代化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到5月30日止。
(五)本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五、发布
凡入围2014湖南100强企业,将被邀请参加2014年湖南企业家活动日,并在活动日上发布2014湖南100强企业名单,同时在省内新闻媒体上公布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超华
联系电话:0731-82213408 (兼传真)
电子邮箱: 420211806@ 邮政编码:410011
网址:
联系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三办公楼304室省“三会”管理现代化办公室。
附件一: 2014湖南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附件二: 2014湖南100强企业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
2014年4月8日
附件一:
2014湖南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
申报表填表说明
2014湖南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主要栏目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性质栏:请从“国有”、“民营”两种性质中选一项打√。国有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是指集体和私营企业。
二、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栏:指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或提供的主要服务,按在营业收入的占比由大到小排列,最多不超过3项(必须填报)。
三、主业所在行业:按以下分类标准填写(可只填序号)。
1、农、林、牧、渔业
2、采矿业
3、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
4、烟草制品业
5、纺织、纺织服装、鞋、帽制造、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6、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
7、造纸及纸制品业
8、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业
9、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0、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1、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业
12、医药制造业
13、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业
1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5、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业
16、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
1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21、其他制造业
22、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23、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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