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招商工作通知
驻外招商工作通知
关于组建驻外招商工作站开展
驻点招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名胜)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开展驻外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招商引资态考核、阶段督查、严格奖惩、强化激励的考核原则,由招商办对驻外招商人员进行日常实绩考核。日常考核主要考核每月向区招商办报送的信息状况及在岗状况等;实绩主要考核实际到资状况,做到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一项一探讨,一事一解决,年终结硬帐。同时,招商办要将考核结果上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组织部。对工作表现好、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区委、区政府赐予通报表彰和重用,并在经济上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赐予嘉奖。
2、各驻外招商工作站在驻点招商结束后有刚好总结阅历、分析问题、提出看法和建议,并向区招商办提交工作总结,由区招商办按《襄州区201*1年驻外招商工作考核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并反馈给原单位。
3、对在驻点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工作不力、服务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成员予以通报指责,情节严峻的赐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驻点招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驻点招商取得实效,此项工作由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负总责,纪委、组织部协作管理,区招商办负责日常联络在、服务和考核工作。
扩展阅读:关于公开选聘驻外招商工作人员的通知
关于公开选聘驻外招商工作人员的通知
松招商201*5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依据县委、县政府“新三十条”精神,经探讨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驻外招商分局工作人员,现就有关详细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聘请的岗位
拟定设立南方、闽南、苏南、上海、杭州、宁波等六个驻外招商中心局,每个中心局设若干个招商分局。现聘请驻外招商中心局、分局局长若干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上46周岁以下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男性优先;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熟识经济工作,酷爱招商事业;
4、有较强的宣扬推介实力和交际实力,具有广泛的社会关系。
三、驻外招商分局年度招商目标任务
各驻外招商中心局、分局年度招商目标任务按当年县委、县政府分解的目标任务确定。四、驻外招商分局工作人员待遇
1、驻外招商中心局、分局实行一局一人,聘用期原则上为两年,聘用期间享受上一职级的工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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