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儋府办〔201*〕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市北门江的通知
各有关镇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来,我市北门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有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儋府办〔201*〕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市北门江的通知
各有关镇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来,我市北门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有所抬头,影响河势稳定,危及堤防安全,同时,引发了一系列的水事纠纷和案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确保河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市北门江》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二日
**市北门江
为加强北门江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及河势稳定,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构建人水和谐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市河道采砂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张广英(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陈良荣(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海洁(市农委主任)
陈焕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林春晓(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木兴(市农委副主任)
王波(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麦宏章(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衍明(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镇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求养(**公路分局副局长)
陈庆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育耀(洋浦海事局副局长)
李纪(中和镇镇长)
范学伟(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方原(市农委办公室负责人)
符卓才(市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郑朝(市国土执法大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任由陈木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方原、符卓才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行动方案的制定和整治行动的落实。
1、河道管理组。市农委牵头,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负责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工作。
2、打击组。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中和镇配合。负责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3、清理组。市农委牵头,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工商局配合。负责对河道采砂场“两证一照”进行核实、清查工作。
4、取证组。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市农委、市公安局、中和镇配合。负责到非法采砂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5、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进行跟踪报导工作。
6、长效机制管理组。由市农委负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工商局配合,联合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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