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检管理船舶检验与船舶检验管理
第1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船舶检验与船舶检验管理
一、 船舶检验
二、 船舶检验管理
第2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一、 船舶检验
1、 船舶检验的概验、船舶买卖核价及核定废钢船钢铁重量等均属公证检验。
第13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4 、我国目前船舶检验机构的基本框架和运作模式
交通部直属船检局 (黑龙江、广东)
中国船级社 (CCS)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船舶检验机构
农业部所属渔船检验局
第14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二 船舶检验管理
1 、船舶检验管理机构及职责
2 、船舶检验机构管理
3 、验船人员管理
4 、船舶检验工作过错追究
5 、船舶检验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15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1、 船舶检验管理机构及职责
1、1 船舶检验管理机构
根据1998年国务院《交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67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是船舶检验的主管机关。
第16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为了加强管理,交通部海事局分别在上海、武汉、大连、天津、广州设立船舶检验管理处。
机构名称
管辖区域
大连船检管理处
辽宁、吉林、黑龙江
天津船检管理处
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宁夏、陕西、内蒙、新疆、甘肃、青海
上海船检管理处
上海、江苏、浙江
广州船检管理处
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武汉船检管理处
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第17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交通部
农业部
海事局
省政府
船舶检验处、所
船舶检验处、所
规范所
分社
船级社
省船检
市交通局
省渔船检
渔船检验
渔业局
交通厅
第18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1、2 船舶检验管理职责
船舶检验管理的主要职责为:组织拟订船舶技术政策和综合性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船舶和海上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范、规则;跟踪和研究、实施有关国际海事公约;管理船舶检验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管理中国籍船舶、海上设施及我国沿海作业的外国海上设施的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及验船师资质并实施监督管理;承办法定检验授权事宜;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并实施监督管理;办理船舶检验的免除、等效
第19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2、 船舶检验机构管理
船舶检验机构资质分为A、B两类:
(一)经主管机关资质认可,具有A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在内的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和相关产品的图纸审查、法定检验及签发相应证书;
(二)具有B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除国际航行船舶以外的船舶及其相关产品的图纸审查、法定检验及签发相应证书。
第20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3、 验船人员管理
验船人员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分为以下七类:
(一)国际航行海船;
(二)沿海航行海船;
(三)内河船舶;
(四)海上设施;
(五)沿海小型船舶;
(六)内河小型船舶;
(七)船用产品、设备、集装箱(简称船用产品)
第21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4、船舶检验工作过错追究
一般工作过错
严重工作过错
重大工作过错
第22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5、船舶检验管理的有关规定
5、1凡在或拟在中华人民共和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法定检验:
(1)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
(2)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
(3)初次在船舶检验机构登记检验的现有船舶,申请初次检验;
(4)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安全的,申请附加检验(临时检验)。
第23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5、2凡新建、改建或申请初次检验的船舶,须由船舶检验机构按照中国政府加入的国际公约和/或中国海事局颁布的规范、规定,计算总吨位和净吨位,勘划载重线和核定乘客定额。
5、3中国籍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经中国海事局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附加检验(临时检验):
(1)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的适航性能的;
(2)改变船舶证书所限定的用途或者航区的;
(3)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的;
(4)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变更及船名或船籍港的变更时;
(5)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改装。
第24页,共26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二
5、4凡在中华人民共和的船舶必须由船籍港所在地的船舶检验机构受理检验登记,
5、5船舶在检验登记前应取得检验登记号。登记号由受理登记
船检管理船舶检验与船舶检验管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