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协会章程
创
业
者
协
会
章程
淮阴工院创业者协会协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创业者协会是经学校正式批准的社团机构,挂靠淮阴创业者协会章程
创
业
者
协
会
章程
淮阴工院创业者协会协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创业者协会是经学校正式批准的社团机构,挂靠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直接受校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领导。
第二条:创业者协会是一个以培养优秀创业人才、服务校园大众为宗旨的学术性、实践性、公益类社团组织。
第三条:协会通过广泛组织和开展各种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交流活动,努力营造校园创新氛围,积极促进在校大学生与校外企业及政府机构间的交流,增强大学生的市场意识及竞争意识,提高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为大学生参与专业实践创造机会。
第四条:在协会中,我们将邀请专家和成功人士进行创业和就业的讲座,带领会员参加商品促销,参与公司的营销策划,进行各方面的市场调研,并结合实际进行模拟创业,面向会员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创业培训(免培训费),创业见习计划、创业大赛等活动。同时为应届大学毕业生初次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开业办证税费减免等一条龙配套服务,为大学生创业和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引导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第五条:协会以“创新、高效、协作”为理念,以“科技创新、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为宗旨,以“相互学习、相互信任、务实敬业”为精神,以“励志照亮人生,创业改变命运”为口号。认清、理解社会真实需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主动抓住有利时机创造价值,服务社会。
二、组织机构及基本职能
第六条:协会以创业实践为核心;下设:业务部、秘书处、策划部、外联部、财务部、宣传部六个部门。
第九条: 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3人。会长、副会长负责协会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协会其他部门进行日常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三、例会制度
第七条: 协会以协会会议为核心处理协会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八条 :协会会议不在多而在精,不在长而在于实事。所有会议要求精简、高效,符合创业者的作风,反对拖沓、冗长和没有绩效。
第九条 :协会例会主要分为部长级以上会议、副部长级以上会议、部内会议、全体会员大会。部长级以上会议为每周一次,时间地点由会长灵活选择。副部长级以上会议为双周一次,于周日晚六点在教室中举行(具体地点临时通知),全体会员大会在月底召开,适时可调整时间以保证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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