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儿女金
2011-06-21 17:41 文章来源:安喆信荷兰移民网
每3个月,社会保险银行都“不动声色”地给有小孩的家长帐户汇入约二百
多欧元,标注是“儿童福利补贴”。荷兰政府提供儿童津贴以帮助父母解决子女
抚养费用。任何在荷兰居住的父母都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季度补贴,直到子女18
岁。
社会福利银行(刚出生后就派人上门来登记,然后定时
发放“儿女金”,这个“儿女金”是荷兰政府给所有小孩子的社会福利,与家庭
收入无关的,荷兰皇子的女儿也按时领取这份“儿女金”。
家长领取津贴的标准是按家庭税后收入来计算的,如果你的收入每月是1400
欧元,只是一个孩子,那么,你这个孩子每月最低生活费是205-240欧元之间。
如果两个孩子,他们最低的生活费每月是:310-365欧元之间;如果你的税后每
月收入是1400-1700之间,一个月孩子的最低生活费是:240-290元之间。如此类
推,当你花在孩子身上的钱超出这个规定的有数目后,你可以去请申领多花出的
钱。
以下为2008年到2009年度发放儿女金的标准:
每个孩子每个季度获得的儿女金:0-5岁 ,6-11岁 ,
12-17岁
以1995年1月之前出生的孩子获得的金额为例:
1,一个家庭有一个孩子是13-17岁,每季度获得 。
2,一个家庭有二个孩子是13-17岁,每季度获得 X 2 即这个家庭可
获得
3,一个家庭有三个孩子是13-17岁,每季度获得 X 3 即这个家庭可
获得
4,一个家庭有十个孩子是13-17岁,每季度获得 X 10 即这个家庭
可获得
因是鼓励生育,所以,越生得多获得的儿女金就越多。从07年开始,生第三
个孩子政府一次过奖励一笔钱。还有一笔“孩子津贴”是由税局发放的,这笔钱
就要看父母的收入来定了,收入越低,获得的金额就越多,最高可拿到113欧元
(大约),一般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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