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事项一次性告知材料
一、事项名称: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二、实施主体:西乡塘区行政审批局
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四、实施对象和范围:在辖区内兴办动物饲
1
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事项一次性告知材料
一、事项名称: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二、实施主体:西乡塘区行政审批局
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四、实施对象和范围:在辖区内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五、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许可审批-发证
六、办理材料:(一式两份)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场所地理位置示意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场所正门及外景照片(5寸彩照);
4、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清单及其照片(5寸彩照);
5、管理制度文本;
6、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名册及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动物防疫自查报告;
8、必须提交合法的场地承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自己的场地要有村委证明。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2
八、窗口电话:0771-3159032
九、投诉电话:0771-3159653
十、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十一、办事地址及办事窗口: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7-2号大商汇家居博览中心B馆-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24号窗
十二、其他说明:无。
附件2
3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签章)
申 请 日 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制
4
填 写 说 明
1.“编号”由考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单位(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考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5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规模
经营场所地址
场
所
类
别
南宁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