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教体艺〔2009〕31号
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
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进行改革(以下简称“体育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起,体育考试成绩由现场考试成绩(30分)和过程性考核成绩(5分)组成,合计35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2010年,现场体育考试项目为:
速度:50米跑。身体异常的考生经过批准可考握力。
力量:投掷实心球。
技能:篮球绕标志物运球。农村学校过渡期可考跳绳。
考试分数评定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另文下发,考试标准附后。
三、过程性考核的分值为5分。从2009年12月起,全市初中必须按照《淮安市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方案》的要求,对所有学生进行过程性考核,并从2010年起计入中考总分。今年考核时间统一为12月7日-12月20日(过程性考试方案附后)。
四、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由体卫艺科、基教科、招办、教研室、安全办等科室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试考核方案和管理。要加强部门分工合作,强化考试考核监督机制建设,严格规范考试考核。现场考试由各县(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考试项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统一考试规程和统一考试时间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
五、允许学生申请免考。学生持有关部门或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填写“体育考试考核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签署意见、学校初审盖章、县(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批准,即可免于参加体育考试考核。免考的学生成绩的评定另行规定。
六、申请缓考手续。对考生由于临时伤病或生理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体育考试或考核,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应当在文化考试之前统一进行。
七、各县(区)要本着对学生健康和生命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执行学生体检审查制度,避免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八、各县(区)教育局要制定过程性考核方案,并于2009年11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附件:
淮安市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 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抄报:省教育厅
淮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0日印发
共印份
2010年体育考试标准
(现场)
一、掷实心球
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进行。投掷区宽度4米,长度不少于20米。实心球重量为2000克。
考生面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站立于投掷线后,双手持球至头上方稍后仰,采用原地的方式将球向前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或任一脚)可向前迈一步。
投掷过程中,脚和身体其他部位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地面均为犯规。
成绩判定是以实心球落地痕迹的后沿至投掷线的后沿成垂直丈量,不足1厘米不予计算。
考生可试掷两次,计取最好成绩。两次犯规者,可再增加一次试掷机会,再犯规者计最低成绩。
二、篮球往返运球
场地器材
测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后5米处开始设置标志杆,每排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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