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孙丽华 2005-2006 第二学期 05法学专业民法总则课程安排(46 学时) 第一编:民法总则 32学时第二编:人身权 14学时(一)民法概述 6 ( 一)人身权概述 4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2 (二)具体人格权 10 (三)民事法律关系 4 (四)自然人、 4 (五)法人 4 (六)物 2 (七)民事法律行为 4 (八)代理 4 (九)讼时效和期限 2 学生参考资料(1)佟柔主编《中国民法》,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0 (2)彭万林主编《民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3)王利明、郭明瑞、方流芳主编《民法新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 (4)梁慧星《民法解释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5)梁慧星《民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6 (6)王利明《物权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7)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8) 《民商法论丛》梁慧星主编法律出版社(9)《民法判决研究与适用》杨立新著中国检察出版社(10《民法总则》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1)《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意见 第一章:民法概述重点: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的掌握难点: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第一节:民法的概念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民法的特点: 第四节: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五节:民法的体系(阅读) 第六节:民法的渊源(阅读) 第七节:民法的适用范围(阅读归纳) 第八节:各国民法典的制定及我国民法的发展历史第一节:民法的概念?民法:?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一个部门法, 也可能是指某个单行民事规范,具有国家强制力,是指法学学科的民法学。?民法学: ?只是一种学说,是研究民法规范及有关学理的一门法律科学,没有国家强制力。第一节:民法的概念二?实质民法?是调整民事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形式民法?是专指系统编篡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第一节:民法的概念三?广义民法?是指调整民事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他是调整所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婚姻关系的法律包括: ?狭义民法?仅指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不包括婚姻继承、商法等。民法典与民法通则和特别民法四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地把民法的各项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民法通则我国尚未制定民法典,居于民事基本法地位的是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既不是民法典,也不同于民法典的总则编。 制定了《民法通则》特别民法特别民法是指没有收入民法典之中, 散见于单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对于民事基本法而言,民事单行法属于民事特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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