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促进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推动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 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结合我省卫生技术人员的实际和岗位要求, 制定本条件。二、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 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为副高级职务,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为正高级职务。三、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水平)采取考试方法进行评价。四、本条件为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 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 由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件和《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见附件) 及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五、本条件适用于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药品监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的机构中现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则一、申报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三)任现职以来(近 5 年)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五)医、护专业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执业护士资格并经执业注册。(六)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七)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 、申报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博士学位, 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2 年以上; (2)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 4 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 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5 年以上; (4)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 20 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 8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 6 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中)医师。(5) 在县(不含省辖市所属的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后在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从事卫生专业工作 20 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药、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 6 年以上, 可申报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 2、申报评审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者, 需具备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 3、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两年以上, 且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 20 年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6 年以上;或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 25 年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所在医院符合床位和设岗要求的,
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