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避免“人肉搜索”不良影响的保护建议.doc探究避免“人肉搜索”不良影响的保护建议一、引言“人肉搜索”作为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衍生物,最初发展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发动网友们的力量来帮助疑难者解决问题, 从而来取代依赖电脑提供搜索结果的一种表现。但是随着互联网进一步的发展, “人肉搜索”已不再单纯地解决问题, 更多的是对“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搜索, 引起了许多社会热点问题。本文认为,“人肉搜索”的核心也就是“充分发挥人的力量并且利用一切资源去解决问题”, 只要能准确的体现出“人肉搜索”的公众参与、提供、分享信息的特征, 最终揭露某个事件的真相或者寻找某一个特定的人即可。二、“人肉搜索”对社会的影响(一)“人肉搜索”对社会正能量的影响首先, “人肉搜索”的发展中国论文网免费提供论文下载可实现公民言论自由权。最后,“人肉搜索”对社会还有其他正能量影响。它可以帮助更多失散亲友的人找到他们的家; 可以弥补传统搜索引擎的不足,让人们更好地获取当前的最新消息; 还可以挖掘出事情的真相。(二)“人肉搜索”对社会负能量的影响我们在看到“人肉搜索”正能量影响的同时,也必须正视其带来的社会负能量影响。一方面, 部分网民擅自公布他人的秘密性信息, 随意地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与名誉权。另一方面,“人肉搜索”导致网络暴力, 甚至被转化为现实暴力。网络就像是一堵墙, 将网民们分开, 谁也不知道谁的真实目的。我们难以想象, 如果“人肉搜索”被人们一直滥用, 那么它就会沦为网络暴力工具, 网络虚拟世界的一切将会折射到现实的社会中。我们知道,“存在即合理”。“人肉搜索”的存在,必将有它合理之处,但是我们要把握其本身的“度”。我们应当充分发挥“人肉搜索”正能量影响, 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降低或者抑制其负能量的扩散。三、避免“人肉搜索”不良影响的保护建议(一) 国外关于隐私权保护和“人肉搜索”刑法规制概况 1、欧盟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欧盟关于隐私权保护主要是由国家制定一系列的原则、中国论文网信誉为上指令、规章等途径,统一各个成员国之间关于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法律制度, 从而形成欧盟一体化标准, 同时要求所有的成员国遵守, 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起相对应的司法和行政救济措施。 2、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美国政府对于网络隐私权, 则是鼓励行业统一规范由他们内部自发地对个人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公开的行为, 然后再通过网络服务者的自我约束和行业协会的监督来达到保护网络隐私权的目的。 3、日本的综合立法特色。日本的综合立法特色主要表现在它是以参考欧盟的立法为主, 以美国的自律模式为辅, 并结合该国家自身的特色来实现对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 4、韩国的“网络实名制”保护措施。韩国的“网络实名制”是在解决“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情况下产生的。它指的是网民在参与网络活动之前, 必须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来进行注册。只有在网络服务商对个人的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后, 网民们才可以在各大网站上发表言论。(二) 我国针对“人肉搜索”行为的保护建议 1、完善隐私权法律, 加强立法保护。首先, 应当确定隐私权在法律中的独立地位。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 但是它对于隐私权却没有太多笔墨, 因此其他部门没有相应地规定具体保护条文。所以, 隐私权应当明确其独立地位正式地写入宪法中, 并以宪法解释或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表现出来, 这样隐私权则赋予很高的法律效力。通过宪法的正式认可, 其他的部门法应当积
探究避免“人肉搜索”不良影响的保护建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