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公路执法建设管理调查报告
方面的实力很弱,特殊是在供应像环境爱护这种公共物品方面的实力先天缺乏。 因而在环境维权过程中,农夫表现出对政府的紧要依靠,但国家政策的偏差和政府的缺位使得农夫无法从政
鉴于现实中环保部门往往受制于地方政府,无法公正执法,因此应建立一个独立于地方政府,干脆受环境爱护部管辖的环保执法系统。为了弥补政府在农村环境爱护方面的缺位,政府应建立农村环保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提高基层环保执法者的业务实力;明确农村环保机构的职责和执法手段,防止权责不分,相互推诿现象的出现;扩大对农村环境爱护的投入,确保农村环境爱护经费足够,环境检测设备齐全,为农村环境执法供应人力、制度和物质上的保障。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
在调查中我们发觉农夫在环境维权方面对政府有紧要的依靠性,因此作为沟通政府与农夫桥梁的村委会无疑应当发挥更踊跃的作用。
目前我国农村已经普遍建立了村委会。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有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职责,这其中当然包括代表和维护村民的环境权益。村委会的普遍性和职责的法定性,由村委会代表农夫主见环境权益无疑是一个“性价比高”的选择
但现实中村委会作为代表维护农夫权益仍存在不少困难,第一,村委会代表农夫维护环境权益没有经费支持。目前村委会的经费很少,假设将原来就少的经费拿出一局部用于环境权益的维护,村级财政将更加捉襟见肘。为此,国家可以加大对村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提高村委会的活动实力;还可以给予村委会为采纳环境维权行动合理筹措资金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建立监视机制,防止该权利成为村委会谋取私利的手段。其次,村委会代表村民提起诉讼的资格在法庭上常受到质疑。现实中,法院常以村委会“与案件没有干脆利害关系”为由,拒绝村委会代表村民提起诉讼,鉴于农夫维权力气的薄弱性、环境污染的集体危害性、环境维权的困难性等缘由,法律应当确定村委会可以以原告的身份代表本村村民提起诉讼。
(三)完善环境传播教育体系,提高农夫的维权意识
农夫是农村环境污染的干脆受害者,提高农夫的维权意识,对于改善农村环境意义重大。首先,应借助社会舆论、媒体等途径,增加广阔农夫对环保学问、环境维权等的相识实力,鼓舞农夫踊跃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调查中我们发觉,群众媒体在环境信息的传播方面已成为农夫的首选,因此社会各界应利用好这个平台,供应更多易于农夫承受的环保信息。其次,建立农村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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