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原那么如下:
、合法原那么。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
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原那么如下:
、合法原那么。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须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假如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成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担当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酬报。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需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详细规定,如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什么状况下应当订立固定期限,什么状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不得违法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劳动酬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劳动爱护,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劳动爱护标准等等。假如劳动合同的内容违法,劳动合同不仅不受法律爱护,当事人还要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允原那么。公允原那么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允、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些合同内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根底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公允、合理。犹如一个岗位,两个资格、实力都相当的人,工资收入判别很大,或者实力强的收入比实力差的还低,就是不公允。再比方用人单位供应少量的培训费用培训劳动者,却要求劳动者订立较长的效劳期,而且在效劳期内不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或者不遵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工资。这些都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合理,不公允。此外,还要留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滥用优势地位,迫使劳动者订立不公允的合同。
公允原那么是社会公德的表达,将公允原那么作为劳动合同订立的原那么,可以防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尤其是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劳动者的权利,有利于平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同等自愿。同等自愿原那么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同等原那么,一是自愿原那么。所谓同等原那么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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