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许昌市2007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
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许昌市2007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业经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望有关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同志积极配合、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落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制订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我市制订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服务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为总目标,认真贯彻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重点,科学地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既突出重点,服务经济工作中心和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又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地整体推进,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促进许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上级安排的审计任务、我市领导干部的任职情况、管理监督的实际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今年我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是安排对任职时间较长、且所在单位多年没有接受过审计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以及掌管重大资金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并以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主,辅之安排部分在任领导干部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市审计机关的人力资源和正常的审计项目计划,今年初步安排以下17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一)结合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安排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为了节约审计资源,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审计效能,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任务和正常的审计工作,安排对农业局、环保局和教育局的现任主要领导同志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二)根据领导干部调整情况安排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根据领导干部的任职调整情况,初步安排对市政策研究室、市物价办、市畜牧局等10个单位的原任主要领导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三)根据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安排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根据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市直单位领导干部的任职情况,安排对任职时间较长、且审计间隔在3年以上的市老干部局和许昌日报社的现任主要领导同志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四)县(区)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豫办〔2005〕40号)要求,结合我市对县(市、区)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的安排,在总结对其他县(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安排对许昌县原县长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魏都区区长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此外,还将根据我市领导干部的任免和调整情况,临时性地安排一些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结果的转化利用
根据《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豫审〔2002〕115号)规定,我市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由市委组织部门提出委托审计建议,市审计机关组织专业审计人员认真实施。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提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市委组织部门并抄送市纪检监察机关,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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