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政办[2014]8号
关于成立槐泗镇村级“河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有关部门:
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通知》(扬河办[2014]1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加强全区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槐泗镇村级河塘“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陆子明
成员:张德涧刘国泰张云霞陈林生陈其朝
村级河长名单如下:
村组
姓名
联系号码
运河村
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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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村
管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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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尾村
刘应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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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来村
陈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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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营村
刘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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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家村
陶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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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甸村
管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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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院村
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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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沟村
黄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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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胡村
卜广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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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巷村
周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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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桥村
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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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庄村
夏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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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职责:村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村范围内河道、河塘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河道、河塘管护治理方案,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经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河道河塘长效管护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农机站,由刘国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邗江区槐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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