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交通局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职责及会议制度
一、惠山区交通局安全工作委员会职责
局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工作委员会是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全局的安全生产负责,其工作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
2、制定和下达全局安全生产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目标及任务。
3、负责制定和修改全局安全生产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
4、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7、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8、讨论研究决定局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类重大问题。
9、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听取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解决局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0、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的五同时制度和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
11、处理重特大事故,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失职、渎职人员。
二、局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责任
局安委会办公室是局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在局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局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
2、建立和完善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网络和局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保证体系、监督体系。
3、负责起草局安全生产的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岗位职责。
4、审定安全生产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并督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5、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全局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章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防火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一时又解决不了的,提出整改措施,报安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7、负责全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奖惩兑现。
8、负责做好局每半年一次的安全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并会同综合管理科组织召开每月一次的局安全工作例会。
9、发生重、特大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领导做好指挥抢救工作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三、惠山区交通局安全工作委员会、全局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局安全生产生产委员会的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通常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会议由局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各委员必须准时到位,不得
惠山区交通局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职责及会议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