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纪要
7月15日,海珠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区委统战部部长黄翔受姚奕生主任的委托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冯舶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等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同意任命冯舶同志为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同意免去黄永泉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官洲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和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农业水利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免去梁国球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农业水利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黄锦荣同志免职的议案》,经表决,同意免去黄锦荣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湿地办主任李东强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海珠湿地保护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在海珠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所取得的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继续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办法,尽快出台《广州市海珠万亩果园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园内河涌生态治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水,通过协调海珠湖的调水补水、落实净化河涌功能。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卫生局党委书记蔡逸冬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人民政府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在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工作,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改善行风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保障了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机制,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邬耀广代表区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法院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工作,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热点的行政纠纷,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权益,有效地监督和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独立行政审判职权作用;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有力的司法救济。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教育局党委书记李瑞湘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朗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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