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根据农业部、财政部
印发的《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X〕10号)
和自治区畜牧厅《关丁印发<XX自治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化管理,把草原管护工作列入政府职责,建设管护设施,配齐管护设备,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合理配置管护人员,发挥各级草原监理队伍和全地区
1800名草原管护
员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健全禁牧管护和草畜平衡日常巡查和核查机制,将管护设施建设和管护设备采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
障,提高管护工作效价比,确保草原补奖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各级财政、畜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按照实施方案落实草原补奖资金预算,会同畜牧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助奖励资金,监督检查补助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畜牧部门主要职责:负责草原补奖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编制实施方案,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核定补助奖励面积,采集承包草原的牧户信息,核定补助奖励发放对象,监督村级公示制度执行,协助调解矛盾纠纷,落实各项管护措施,组织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和监督管理,评估实施效益等。各级财政和畜牧部门共同考核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政策实施绩效。环保、
审计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二)工作流程
实施方案编制。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
按照自治区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编制X地区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报行署审批,并报自治区财政厅、畜牧厅备案,地区实施方案X年8月5
日前完成。各县(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地区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市)实际,科学编制县(市)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地区财政局、地区畜牧兽医局备案。县(市)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落实实名制,细
化到户、到人,做到地块上图、草场到户,要明确发放补奖资金的时间节点和发放标准,县(市)实施方案丁X年8月15日前完成。
草原补奖信息登记。补助奖励任务以县(市)为单位,完善补助奖励牧民信息登记造册工作,将草原禁牧区域和草畜平衡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核定牧户名单及每户禁牧与草畜平■衡面积,核定发放补助奖励金额,将草原补奖信息录入农业部草原补奖信息管理系统,并对录入系统的数据进行审核,作为发放补助奖励资金的依据。X年牧户信息录入工作务必丁X年8月31日前完成。
。自治区、地区、县(市)每年8月底前组织开展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情况抽查,自治区全年抽查面不低丁30%地区抽查面不低丁50%县(市)抽查面不低丁70%重点检查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草原的任务落实、监管以及资金发放等情况。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地区财政依据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已丁X年2月底前下拨当年全部补助奖励资金到各县(市)财政。县(市)畜牧部门负责审核确定乡(镇)是否具备资金发放条件,县(市)财政要在8月31日前,将具备资金发放条件的乡(镇)的当年全部补助奖励资金下拨到乡(镇)财政所。
落实补助奖励资金直补到户。各县(市)要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奖励”的原则,要求牧民正确履行当年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与义务后,才能享受国家
的补助奖励资金。当年任务完成后,由乡(镇)将补助奖励名册提交县(市)畜牧兽医局审核,畜牧兽医局审核后将补助奖励名册分别送县(市)财政局和各乡(镇),县(市)财政局下拨资金到乡(镇)财政所,乡(镇)将名册提交各村,由村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丁
7天。各县(市)要在8月31日前完成当年资金直补到户前期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补助奖励资金直补到户。
检查考核。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市)落实草原补奖政策的督导检查,视督查情况确定通报范围。地区将在X年10月后组织对各县(市)X年草原补奖工作年度考核。
四、工作方案
(一)禁牧方案
禁牧区域
禁牧总面积630万亩,将以温性荒漠类草地、高寒荒漠类草地、高寒草原类草地为主的生态功能区草原、水源涵养区草原、旅游开发区草原划入禁牧区域,共630万亩。包括2个区域(详见附表1:X地区禁牧区域面积)。
(1)X县境内的X高原高寒类草地和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不包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控制区)。该区域草地主要以高寒荒漠、高寒荒漠草原和高寒草原为主,寒生牧草占据优势;在利用方式上以夏秋场和冬春场为主。该区域草地“等高级低”,生产能力低下,生态环境恶劣,很多地方不适丁人类居住,并且分布有许多冰川和永久积雪,是许多河流的产流区,宜改作生态用地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