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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北京市水痘监测方案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aricella-zoster virus,VZV)原发感染引起的发热出疹性疾病,属呼吸道传染病,一般经呼吸道飞沫、接触患者新鲜疱疹液或粘膜分泌物的方式传播。、诊断日期、停课日期、免疫史(接种日期)、复课时间、籍贯和确诊医院。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部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数据库由区县疾控中心录入、整理完成后,随结案报告同时报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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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疫情控制措施
隔离传染源
病人隔离治疗,隔离期为自发病至水痘疱疹全部结痂。学生应持集体单位所属地段医院预防保健科复课证明方可入托入学。
切断传播途径
对公共物品进行擦拭消毒和湿式扫除能够灭活外环境中的水痘病毒,开窗通风有利于病毒排出室外。发生水痘疫情的学校应遵循《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要求,开展21天医学观察,加强晨午检,早期发现病人,及时隔离治疗。在观察期中不接收或转出人员,减少或禁止组织大型聚会活动,可以减少病毒的传播范围。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首次消毒,区(县)疾控中心消毒专业人员必须到达现场进行指导。
保护易感人群
目前对水痘尚无特异的治疗方法,鼓励适龄儿童自愿接种水痘疫苗是保护易感人群最有效的措施。对于发生水痘疫情的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单位,应开展免费水痘疫苗应急接种。接种对象为未患过水痘、未接种过水痘疫苗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15岁以下儿童,既往水痘患病史和接种史不详的15岁以下儿童也应接种疫苗。发生1例病例,全年级或全楼层易感儿童作为接种对象,达到5例或以上后,全部易感儿童作为接种对象。应急接种不考虑疫苗接种时间间隔。接种工作由集体单位所属地段医院预防保健科在发现病例后3天内完成,接种率应≥95%。
接种前,疫情单位应发放水痘疫苗接种告知书,根据家长反馈情况填写应急接种个案登记表(表10-2),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学校和医院加盖印章后各自保存。地段医院预防保健科根据应急接种个案登记表,汇总填写应急接种报表(表10-3),加盖医院印章后上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每月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标本采集与实验室检测
血标本
每起集体单位水痘暴发疫情要采集3-5例病例血标本。采集出疹后14天内急性期血标本2ml,全血2-8℃保存,24小时内分离血清(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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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于-20℃保存于无菌外螺旋口血清管内,采集后3天内在冷藏条件下送区县疾控中心实验室,采用ELISA方法测定水痘带状疱疹病毒IgM抗体,24小时内报告结果。区(县)疾病中心实验室在水痘流行期应常备检测试剂。
所余血清冻存备查。每年12月将全部病例血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复核。
疱疹液
每起集体单位水痘暴发疫情要采集1-3例病例疱疹液标本,原则上疱疹液标本和血标本采集自同一病例。出疹后3天内,用灭菌的针头挑破水泡,然后用灭菌的棉签用力擦拭破损水泡基部,以便于获取受感染的上皮细胞,将拭子直接放入空离心管中(不添加标本保存液),保存于2-8℃并带冰运输,送至区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提取水痘病毒核酸,利用real-time PCR方法检测水痘病毒核酸。如暂时不做检测,标本应冻存于-20℃以下。
所余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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