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受理单位(盖章)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主申请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是否单身家庭□是□否是否属于优先排序抽房家庭□是:优先事由: □否家庭类别□1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时间: 年月; 缴纳社会保险费年,缴纳税款年□3 、外来务工家庭: 在本市实际居住年, 累计签订劳动合同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年, 缴纳税款年申请人(申请总人数人) 与主申请人关系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居委会婚姻状况户口所在地年收入本人现住房情况房屋坐落产权人房屋性质建筑面积(㎡) 主申请人与产权人关系备注父母在本市住房情况(本栏为第 1、2 类单身家庭户填写) 房屋坐落产权人房屋性质建筑面积(㎡) 家庭人均建筑面积(㎡) 备注家庭年总收入(元)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家庭财产之和(元) 是否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意向项目申请人婚姻状况变化情况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家庭成员及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真实有效,同时同意审核部门向金融、社保、公积金管理、公安等部门查询本人及其他共同申请人银行存款、社保、公积金、车辆等家庭财产经济状况,并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如隐瞒、虚报、谎报、伪造有关情况,或者在审核、轮候期间拥有其它住房的, 可立即取消本人及其他共同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主申请人: 其他共同申请人: 年月日注:1、婚姻状况分别有: 未婚、已婚( 即初婚)、再婚、丧偶、离异, 其中属于再婚、丧偶、离异的, 需在“婚姻状况变化情况”栏注明原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提供原婚姻登记证明材料; 2、房屋性质分别有: 商品房、房改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集资房)、廉租住房、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自建房、无证自建房、其它。如属租赁住房的, 应在备注栏注明房屋承租人姓名。 3 、家庭财产包括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4 、申请人申请之日前 5 年内有出售、赠与、离婚析产等方式转移房产行为的,已购房办理备案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均视为现有住房。受理单位经办人: 受理日期: 联系电话: 主申请人: 受理编号: 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城区街道办事处或经初审,该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属实,申报家庭人均年收入为元,家庭财产之和为元,无自有住房(单身家庭填写:父母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申请家庭属于第类申请家庭: 1、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庭。 2、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时间:年月;缴纳社会保险年, 缴纳税款年。 3、外来务工家庭:在本市实际居住年, 累计签订劳动合同年,缴纳社会保险年, 缴纳税款年。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并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拟同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办人: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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