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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系统设置 一般要求 、D类系统的建筑中可局部设置A或B类系统。 (出口标记或指示疏散方向的标记),并应依2 / 7
6系统设置 一般要求 、D类系统的建筑中可局部设置A或B类系统。 (出口标记或指示疏散方向的标记),并应依据应用场所选择规格相宜的标记灯,视距应满意附录 的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应保证应急照明区域内的照度匀称分布,宜采纳多点设置方式。 ,应能连续引导该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到平安区域。 消防平安疏散指示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门、窗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应设置在常常被遮挡的位置。 消防平安疏散指示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阻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盲人集中的场所宜设置声音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应急标记灯的设置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记灯: 1 建筑物内的平安出口。 2 多层、高层建筑中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 3 公共建筑室内最远点至房间疏散门距离超过15m的房间出口。 4 在地面首层无障碍出口处应设置肢残人员标记,并在各层消防电梯口设置肢残人员标记。 : 1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内侧,其标记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 2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上方居中或门的旁边,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大于200mm。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记灯: 1 疏散走道拐弯处。 2 地下室疏散楼梯间。 3 超过20m的直行走道、超过10m的袋型走道。 4 人防工程。 5 避难间、避难层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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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场所。 楼梯间应设置指示楼层的消防应急标记灯,地面层应同时设置指示地面层和指示平安出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记灯。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记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顶部时,~。 2 设置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时,设置高度宜底边距地1m以下,标记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灯具突出墙面部分的尺寸不宜超过20mm,且表面平滑。 3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记灯在地面设置时,灯具最高点和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3mm,灯具边缘和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标记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4 导向光流型消防应急标记灯的指示方向应和疏散方向相同,,在地面设置时应符合本条第2款要求。 5 地面设置的消防应急标记灯防护等级应符合IP65要求。 注:1、2种设置方式可在消防应急标记灯中增设消防标记牌。 展览厅、商场、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还应满意下列要求: 1 宜在疏散路途的上方设置消防应急标记灯,消防应急标记灯的疏散方向应指向固定的平安出口,标记灯设置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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