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资料.doc关于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 5 年度国家级、省本级培训对象的通知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5 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 2015 〕 3 号) 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5 年度省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4 〕 495 号) 有关要求, 现就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 5年度国家级、省级培训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与对象(一) 国家级培训 1. 专业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人数为 27名。培训对象为相关专业在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优先选派已参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并获得“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的教师。 2. 专业带头人培训。计划人数为 12名。培训对象为相关专业带头人(含教学管理干部、德育与职业指导课教师等),优先选派已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或省本级培训并获得相应培训证书的教师。 3. 教师企业实践培训。计划人数为 12名。培训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 年以下、缺乏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2—(二) 省本级培训 1. 专业教师培训。计划人数为 50名。培训对象为网页美术设计等 13 个专业(类) 在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 2. 信息技术应用培训。计划人数为 70名。培训对象为在职专任教师( 含公共课教师、教学管理干部等)。二、报名办法(一) 国家级培训各职业学校按照《 201 5 年度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分配表》( 附件 1)、《 201 5 年度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培训计划分配表》( 附件 2)、《 201 5 年度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分配表》(附件 3) 中安排到本校的培训计划, 确定本学校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 并填写《 201 5 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 4)、《 201 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报名汇总表》(附件 5 )各一式两份。市局汇总各职业学校报名信息并审核后, 上报省教育厅, 待教育部与省教育厅有关项目任务的正式通知下发后,确定参培教师所派培训基地。并由各职业学校组织相关教师在“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 ) 报名。(二) 省本级培训 1. 专业教师培训。各职业学校按《 201 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培训计划分配表》(附件 6 )确定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并填写《 2 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培训报名汇总— 3—表》(附件 7 )一式两份。 2. 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各职业学校按照《 201 5 年度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计划分配表》(附件 8 )确定本校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填写《 201 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 9) 一式两份。市局汇总各市州报名信息并审核后, 上报省教育厅。由培训基地通知相关教师在“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管理系统”(网址: http://hvtt./ ) 填写注册信息,确认参加培训。国家级、省本级培训项目报名汇总表,由各职业学校盖章后, 于 201 5年6月8 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 434612525 @ 。三、培训经费 1. 安排在省内的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内培训的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由中央财政资助的培训费用将直接拨付至培训基地, 主要用于直接培训费用( 含住宿费), 参培教师不需缴纳直接培训费用,但生活费自理。 2.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 含专业带头人) 国家级培训培训费用由学校先行垫付,待中央财政资助经费下拨后,由省直接拨付至送培学校,不足部分由送培学校承担。 3.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培训直接培训费用( 含住宿费)由省厅承担, 并直接下拨至培训基地。参培教师生活费自理。 4. 教师参加培训的相关差旅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已参加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或市州级培训,但未取得“专业教— 4—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的教师, 再次参加省本级培训的全部培训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四、工作要求 , 切实按照各培训项目要求将培训对象落实到人,并及时调整参培对象的相关工作,确保参培教师能集中精力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要切实加强对参培教师的基础培训,以及培训前的相关教育和培训期间的管理。培训期间,各职业学校应有专人实时登录“职教新干线”的“教师培训”管理空间 ceShow/?uid=3054 和“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管理系统”( http://hvtt./ ),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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