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深圳市金融办概况
主要职能
深圳市金融办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金融发展、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进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金融发展;负责联系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完善深圳金融业整体布局,加强对金融功能区的服务指导;协调开展深港金融业交流,促进区域金融合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情况
深圳市金融办内设3个处室,行政编制18人,雇员编制5人。
三、部门决算构成
深圳市金融办部门决算由本级单位构成,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深圳市金融办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01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2013年度
金额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
1
9,449,
一、一般公共服务
30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
31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
32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
33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5
五、教育
34
四、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
35
五、附属单位缴款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6
六、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7
59,
其中:财政专户拨款
9
九、医疗卫生
38
84,
10
十、节能环保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40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4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5
8,884,
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6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9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8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49
421,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50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1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2
24
53
本年收入合计
25
9,449,
本年支出合计
54
9,449,
用事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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