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犯罪教案
护国中学:孙道坤
【教学目的】
知识目的
理解刑法和刑罚,认清犯罪特征,知道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才能目的
可以判断犯罪行为,可以明辨是非,自觉遵纪守法,防)刑法和犯罪的含义
活动一:自主学习——理解刑法和犯罪
阅读教材P52-53内容,答复:(展示问题)
1.什么是刑法?
2.什么是犯罪?
学生自主学习,答复以下问题.
老师讲解:1。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分的行为.
(二)犯罪特征
活动二:认清犯罪特征
(展示以下材料)
殴打别人,未对别人造成重伤→违犯治安管理处分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殴打别人而导致别人重伤甚至死亡→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考虑:试比照分析上述行为.
老师总结: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2)违犯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分性是犯罪的三个根本特征。
(三)刑罚含义及种类
活动三:理解刑罚
(展示材料)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成心泄露国家机密案进展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成心泄露国家机密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考虑:周永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周永康受到的处分是什么处分?
3.法院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老师讲述:周永康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他受了刑罚处分,其中无期徒刑是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刑罚又称为刑事处分、刑事处分,是指审讯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迫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阅读教材P54“相关链接”)理解刑罚的详细内容。
目的导学二:加强自我防范
(四)预防犯罪、远离犯罪
活动四:预防犯罪
(学生阅读教材P55“探究和分享”)
考虑和讨论:
1.有人说:陈某是个特例,年龄小的人一般不会犯罪,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刑罚处分。你认为这个观点对吗?
2.绘制出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道路图,并分析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3.说说陈某的经历给你的启示。
老师讲述:1。阅读教材P55“相关链接”可知,年龄小和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刑罚处分的想法是错误的。
2.交损友→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偷窃财物等→拦路抢劫→,在于他自己道德程度低;法治观念淡薄;自制力差;不能明辨是非;不能抵抗诱惑等。21教育名师原创作品
3.陈某的经历告诉我们:(1)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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